首先,冉垕肯定了朱詹所说的话的一部分,即认为“彼若在外,自可随时制宜”。但冉垕又指出,“然其发兵出师,始定谋于州境,非决机乎戎场”。可见,在冉垕看来,虞晃如果在“州境”之外作战,是可以因时制宜的,但问题在于虞晃在成功击败鞑靼进攻后决定“发兵出师”(即追击鞑靼)时,是在“州境”之内,而不是“决机乎戎场”,冉垕认为,在“州境”之内的情况下,刺史是不能够“断征伐”。所以,归根结底,冉垕认为虞晃应当被治罪“擅为调兵”的原因是在非特殊情况(即“非决机乎戎场”而“定谋于州境”的情况)之下,刺史不能够“断征伐”。
这就涉及到了一个关键问题:东秦刺史的军事权限是怎样的?《前秦书·军兵志》:
诸州都督总领本州兵马,秩四千石,雍州以西京所在,秩五千石。然自开秦以来,凡为都督者,必为刺史。而凡为刺史者,未必都督。诸州除郡兵之外,各设州兵一军,有都督则属都督,无都督则属刺史。刺史加都督者,调郡兵无议;刺史无都督者,调郡兵必有太守或郡尉之印符,或奏于东都兵部,或奏于西京留守,然后事急可从权,不须报而发郡兵。?
由此可知,刺史在不加都督的情况之下(虞晃即未加都督),只能够调属于刺史统领的“州兵一军”(东秦一军为一万五千人),如果要想调动“郡兵”,必须要有太守或郡尉的印符,并将其情况报告给洛阳或者长安(在紧急情况下甚至可以不等待洛阳和长安的回复)。那么,由此可见,刺史被限制的“断征伐”的权限主要在于调发“郡兵”的情况,并且,刺史如果得到了太守或郡尉的印符,并将其情况上报,也是可以调发郡兵的。因此,如果冉垕想要成功弹劾虞晃,那么虞晃就必须调动郡兵,并且没有得到太守或郡尉的印符(或未将其情况上报)。但是,《前秦书》并未记载虞晃是否调动郡兵并且没有得到太守或郡尉的印符(或未将其情况上报),这使得“虞晃案”的逻辑链条出现了断裂。
然而,《东都世言》却保存了一则极为关键的史料:
六十九:鞑靼首领莫佩他尝寇并州,为虞并州(注曰:并州刺史虞晃)所破,并州总州郡兵马数万,出境追北,馘斩数万,威震沙漠。而并州初调诸郡兵,奏称将以御敌,未言跨境而穷讨。于是冉御史垕(注曰:御史台令冉垕)劾其枉调郡兵,自作决断。朱尚书(注曰:尚书台令朱詹)以为:将帅者,君命有所不受,可临时变机。御史执曰:“彼若在外,自可随时制宜,然其发兵出师,始定谋于州境之内,非决机乎戎场,岂刺史可断征伐邪?”竟免其官。?
这段史料为我们提供了几点极为关键的信息:1.虞晃起初确实调动了“郡兵”,原因(或用处)是“将以御敌”,对于这次调动,虞晃上奏了朝廷,在上奏中虞晃对于调动郡兵的原因(或用处)只谈到了“将以御敌”;2.在击败了鞑靼的进犯之后,虞晃再一次调动了郡兵以追击鞑靼(虞晃此处“总州郡兵马数万,出境追北”,显然不只带了一万五千的州兵),而对于这次调动,虞晃却未向朝廷上奏(笔者推测应当是当时战况紧急,未能及时拿到太守或郡尉的印符);3.冉垕针对虞晃调动郡兵追击鞑靼却没有上奏朝廷一点进行弹劾。?
综上,冉垕对虞晃的弹劾的逻辑链条成功得到了闭环。那么“虞晃案”的本末就变得清晰了,其可以简单概括为:虞晃因为调发郡兵追击鞑靼时未及时将情况上奏给朝廷,被冉垕弹劾;朱詹试图以“沙场之上”可以因时制宜为理由,为虞晃开脱;然而冉垕以虞晃进行战略决策之时在“州境”之中,而不是“决机乎戎场”为由,坚持弹劾虞晃“擅为调兵”;最终弹劾成功,虞晃被免官。
三、“虞晃案”的影响:“彼将坠者,其社稷江山也!”
“虞晃案”最终以冉垕成功弹劾虞晃,虞晃被免官为结果。“虞晃案”对于东秦后期政局而言,产生了极为重大的影响。其直接影响自然是虞晃被免去并州刺史一职,并州刺史一职由冉垕之子冉由接任。此外,“虞晃案”还有着不小的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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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阀势力膨胀
在“虞晃案”中,激烈争斗的双方分别是以朱詹、虞晃为代表的寒门人士和以冉垕、冉由为代表的门阀人士,最终门阀人士依靠其强大的势力,取得了胜利,首先将寒门出身的并州刺史虞晃罢免。此后,在“虞晃案”中取得胜利的门阀人士乘胜追击,进一步在朝堂之上排挤朱詹:
(高隆五年)六月,詹又上策以为:“今鞑靼、瓦剌寇掠北疆,谷浑、特蕃骚扰西境,边关有烽火之警,塞民受劫盗之危,此今之大害也。臣以为,当于边地广开屯田,移民实塞,此可以使边塞之兵卒,不必万里运粮,且讲武黔首,使胡虏不能因隙扰犯,彼进不能克捷,退受我趋击,必当困顿绝心,降伏认罪。再密置烽火,多调强兵,重边关之防御,任善战之能臣,且设方略以间胡,使德我者来臣,畔我者孑孤,以是足以惩恶扬善,褒良剿贼,华夷可为一家,南北不动锋锐,此永绝后患也。”户部尚书薛臻驳之,以为鞑靼不足为患,瓦剌常怀教化,边疆无忧,诸重臣尽然之,事遂寝。詹既不能保虞晃,策复不受听,遂忧愤,屡乞骸骨,帝皆不许。?
此处与薛臻站在一边的“诸重臣”,无疑应当包括当时控制诸部尚书的门阀人士。最终,在高隆六年,以冉垕、严南为代表的门阀人士联合起来,发动了最后的进攻,将朱詹弹劾下台:
(高隆)六年二月,礼部尚书严南上书称尚书台令朱詹尸位素餐,乞免之。御史台令冉垕又以其多失法度于堂上,劾之。三月,诏免詹,詹遂还家,忧苦悲愤,闭门不出。?
朱詹被弹劾免官之后,另一位寒门人士的代表杨运也被弹劾下台:
六年,有司奏运与朱詹有结党之嫌,遂免官还乡。运不堪恚怒,七年病卒,时年五十。?
总之,可以看到,随着“虞晃案”的爆发与结束,寒门人士与门阀人士的争斗急剧白热化,而门阀人士依靠其在朝堂上总体而言占优势的力量,最终将寒门人士的两个代表——朱詹与杨运排挤出朝堂。此后,门阀势力再次垄断了尚书台与中书台的高级官职,而秦穆宗也转而沉迷于享乐之中,无心再对门阀势力进行抑制,于是门阀人士在击败了对手寒门人士之后,势力极度膨胀,这是“虞晃案”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间接影响。
(二)北境边防废弛
“虞晃案”之后,具有军事才能的寒门人士并州刺史虞晃被免官,门阀人士冉由被任命为新的并州刺史。然而,冉由并非将材,其在并州刺史任上,并未关心东秦的北境边防,而是只顾敛财,最终导致东秦北境的边防极度废弛:
垕又讽群臣,使由补为并州刺史。时由年方二十四,三四年间,自郡尉得为岳牧,天下惊骇。由既临州,索赂贪赃,巧取豪夺,家资遂以亿万计数,而布衣苦之。又专务产业,不事兵防,以是边境居民,屡为鞑靼所略。鞑靼寇犯,由弃州南逃,以是并北诸郡,一时沦陷,朝廷时务抗胡,不遑治之。永皇二年,免由刺史,收付廷尉,以失职丧地,禁锢终身。?
对于这一点,身处当时的鞑靼首领莫佩他的感受最为直接:
七十:莫佩他既为虞并州所破,颇惮畏之。虞并州既免官废诎,事闻于莫佩他,其方在马上狩猎,闻而仰首狂喜大笑,至于坠马,左右急扶其起,问“可汗无恙?”莫佩他对曰:“秦免虞晃,是亲掘坟墓,自毁长城。我今虽坠马,无碍也,而彼将坠者,其社稷江山也!此岂天助我乎?秦可灭矣!”?
莫佩他在得知虞晃被免官之后,直言东秦是在“亲掘坟墓,自毁长城”,并认为“彼将坠者,其社稷江山也”、“秦可灭矣”,足可见虞晃被免官对于当时东秦北境边防的影响。总之,“虞晃案”之后,东秦北境(尤其是并州地区)边防极度废弛,这是“虞晃案”的另一个间接影响。
(三)小结
综上,除虞晃被免官、冉由担任新一任并州刺史这一直接影响外,“虞晃案”还对东秦造成了门阀势力膨胀和北境边防废弛等间接影响。而在后世史家看来,门阀势力膨胀后的朝政腐败堕落与北境边防的极度废弛,是东秦王朝最终灭亡的两个重要原因:
史臣曰:穆宗之时,门阀堕落,赖其资第,坐至公卿。邓灼虚静,尚不为愆;至于冉垕、薛楚,结党排贰,进同弹异,爱私者擢拔,忌恨者黜抑,遂使纲纪混乱,政序衰颓,东都之浸羸,此辈不能辞责也!?
爰及穆宗成皇帝,留心犬马之事,肆意山水之间,怨讟兴于黔首,边防弛乎鄣塞。降及熹宗灵皇帝失御戎旅,崩弑行阵,鞑靼间隙,寇虐神洲,河北罹其荼毒,山东婴厥祸难。?
(都云令注曰:)呜呼,以臣观之,光宗溘然登遐,捐弃烝庶,穆皇奉纂,默然垂拱。而门阀世族,玩珪金銮;骄藩强岳,裂土分疆;豪强庄主,侵贫兼弱;鄣塞边亭,弥废寖弛。以光宗之神资,禀旷代之权略,尚能条理中外,承平朝野;俟穆宗之怠倦,逢熹宗之颠覆,遂罹倒悬陆沉,人危披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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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可以说,“虞晃案”的结局,为东秦王朝敲响了最终灭亡的丧钟。
结语
综上,秦穆宗即位初期,试图依靠寒门人士来抑制门阀势力,导致寒门与门阀之间的尖锐对立,是“虞晃案”爆发的大背景。“虞晃案”的经过,可以简单概括为:虞晃因为调发郡兵追击鞑靼时未及时将情况上奏给朝廷,被冉垕弹劾;朱詹试图以“沙场之上”可以因时制宜为理由,为虞晃开脱;然而冉垕以虞晃进行战略决策之时在“州境”之中,而不是“决机乎戎场”为由,坚持弹劾虞晃“擅为调兵”;最终弹劾成功,虞晃被免官。而“虞晃案”导致了东秦后期门阀势力的膨胀与北境边防的废弛,则为东秦王朝的灭亡埋下了伏笔。
余论:略谈朱詹
作为秦穆宗初期寒门人士总代表的朱詹,他的一生可谓跌宕起伏。
相比于那些衣冠累代的门阀,朱詹的家境并不突出,他“少贫乏”,只能“常为人苦力”。但他却并没有甘于现状,反而“颇耽学,每为人佣抄,以机读书,故略有学识。”最终被举为贤良,在永弘七年成为了一名“县主簿”。与门阀世家人士二十岁左右便动辄以中六百石、六百石的官位起家相比,朱詹在三十岁这样的年纪,起家官也只不过是一个“比三百石”的主簿而已。
但是,朱詹却不乏能力与品德。面对劫掠行人的“贼首”鞠虎,朱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其引上正轨,使其改邪归正,亲自为其改名“鞠悟”;在常山郡别驾任上之时,“郡内人民好斗,每有争端,持械而残杀,多有伤害。自詹就位,每和解劝导,以是日少,或偶有斗者,每曰:‘莫使朱别驾闻我等负之。’”?在这时,恰好朱詹又碰到了秦光宗这样一位善于唯才是举的君主,于是,或许是因为看重朱詹的才能与名声,或许也是因为希望能够为刚刚当上太子、日后将要即位的秦穆宗组建一套以寒门才俊为主干的东宫班底,?光宗任命朱詹为“太子中庶子”,辅佐太子(秦穆宗)。
于是,在秦穆宗即位之后,作为东宫旧臣的朱詹,在秦穆宗试图以寒门人士抑制门阀势力的机遇之下,被任命为尚书台令。当年那个“常为人苦力”、“每为人佣抄”的穷小子,居然一朝成为了东秦王朝权位最高的大臣,无怪当时“天下惊骇”。被委以重任的朱詹,并非有辜负秦穆宗的厚望,而是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常昼夜不离台司,勤勉庶务,甚得称职”。然而,习惯了由他们掌控高官之位的门阀世族,自然不能容许朱詹这种寒门人士,因此,以冉垕为代表的门阀人士不断寻找机会,企图击败朱詹。
最终,双方之间的激烈较量在“虞晃案”中爆发,实力有限的朱詹最终在这场斗争中失败,门阀人士赢得了胜利。此后,门阀人士不断加紧攻势。而朱詹早在“虞晃案”之后就已经“甚寒心,常慨叹于时”了,在“既不能保虞晃,策复不受听”的情况之下,“遂忧愤,屡乞骸骨”,可见,此时的朱詹已经心灰意冷。虽然当年亲手将他提拔到尚书台令的秦穆宗面对朱詹的请辞,态度是“皆不许”,但事实上,随着“虞晃案”的结束,寒门势力被击败,可以看到秦穆宗的意志也在逐渐消沉,秦穆宗与朱詹之间的关系也出现了明显的裂痕:
帝诏修泰乐宫、静心宫于长安,詹以为长安宫殿已备,不宜增修;若实欲章国盛,惟营泰乐宫即可,帝不听。
于是,高隆六年,门阀人士对朱詹发起最后一击:
六年二月,礼部尚书严南上书称尚书台令朱詹尸位素餐,乞免之。御史台令冉垕又以其多失法度于堂上,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