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如若没地可去,可考虑到戈凤

李粟推了推李麦,让他自己说。

李麦低着头紧张的握紧拳头,好一会才说:“女郎,我想,我想当兵。”

姜瑾有些意外:“说说理由。”

李麦抿唇:“我,我觉得当兵练好本事可以保护家人,还可,还可以保护我们的队伍。”

他说的是真话,自从被姜瑾买了,他们一家人才能吃饱饭,才能穿好衣。

他很感激姜瑾,自然希望她的队伍能一直这样好下去。

姜瑾笑了:“行,你去找周睢,让他安排你。”

李麦一喜,抬头看向姜瑾,立刻保证:“我一定好好练。”

说完转身就跑去找周睢了。

李粟对着姜瑾躬身行了一礼:“谢女郎,给您添麻烦了。”

姜瑾摆摆手:“没事,去忙吧。”

花了一个时辰才把新兵蛋子全都洗刷干净,头发实在打结弄不顺的,姜瑾一声令下全剪,几乎到平头的地步。

既然是她买的奴隶,她说了算,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她是不管的。

新兵也不敢说什么,何况他们的父母大多都没了,还讲究这些做什么。

而因为她的这一决定,士兵们渐渐发现短发的各种优势,于是不多久的将来,姜瑾的兵几乎都是短发。

到下午出发时,吃饱又打理干净的新兵蛋子跟着跑步前进,老兵们则是负重跑步。

第二天开始全员士兵负重跑步前进,且都换上了统一的麻布衣服。

这次单是从山匪处就收了几十名女子,除了当兵的还有不少加入后勤,人手多了做起衣服来那速度是真的快。

而且这些女子大多都是15-30之间的青壮年,不但可以做衣做饭,还可以做不少的体力活。

再加上洛倾辞风轻竹她们有空时做了不少衣服和负重沙袋备用。

何黎看姜瑾队伍高速运转起来,都不得不佩服这办事效率了。

下午之时碰到了一群逃荒的难民,这群难民人数还挺多,一眼望去应该有四五百人。

那么多人几乎全都是衣衫褴褛,连一头牲口都没有,只有几家相对富裕推着独轮车,其他人都是把家当背在身上,弓着身步履蹒跚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