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词也没用错啊,之前那两次庭审,他们都是这样说的,也没见有这么一出啊?
如果按照这个律师的思路,取款行为到底能不能被认定为盗窃?
谭海周突然觉得,今天的工作似乎并不像想象中那么顺利,甚至比一审和二审棘手了很多。
“还有其他的质证意见吗?”
虽然证据已经经过两次判决的检验,按理说不会再出现什么大问题,但是任真的质证如此简短,让张黎夏有些不习惯。
这小子今天转性了?竟然才这点意见?
不过这只是思维惯性,张黎夏也看出来,今天庭审的重头戏并不在证据,甚至不在事实,而在于控辩双方对于被告人行为的解释论证上。
任真摇头,没有再说话的意思。
“如果没有其他质证意见的话,那我们就进入法庭辩论环节。”
张黎夏跟身边的赵广信和古长治交流了一下,庭审就推进到下一个环节。
“针对辩护人刚才提出的,被告人许家先从自动取款机中获得的钱款,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公诉人不予认可。”
按照流程,是公诉人先发言,谭海周回想了一下任真最开始提的异议,开始反驳:
“不当得利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因此其获得的利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正是因为其法律事实的性质,当事人主动作出一定举动,从而获得利益的行为,并不属于民事范畴的不当得利。”
谭海周的回应,基本参照了二审公诉人对不当得利的反驳,从上次二审判决结果看,这个观点最终被法官采纳,成为了判决的依据之一。
“这个公诉人不太行啊好像?”
旁听席上,段逸平和孔孝天小声的说了句。
“他这个解释,是针对我二审时候的观点,但我说的是许家先拿走了不属于他的钱,跟任律师这个不当得利完全不是一回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