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你没做过证明一下

“被告律师,对以上哪部分事实不认可,具体说明一下。”

虽然与想自己想听到的答案不一样,但刘林也没有太多意外。

毕竟时浩这么多年都没有放弃,现在好不容易有了再审的机会,肯定会抓住任何一个可能翻身的细节。

“首先,在与优恩公司达成三十万的和解协议之后,时浩就已经没有了再向优恩公司索赔的意图。

时浩接受媒体的采访,只是单纯的在陈述客观事实,并无利用媒体向优恩公司施压,进而继续索要更多赔偿的想法。

并且,一审判决中所使用的用词是,‘希望时浩不要再利用媒体做负面报道’,可是时浩只是说出了实情,怎么能叫负面报道呢?”

听到任真直接提到一审判决,旁听席上有两个人开始面露不悦之色。

此时任真当然没空再去观察其他人,继续说了下去:

“其次,时浩从未以任何形式,编造任何理由,来向优恩公司提出第二次索赔。

自始至终,都是优恩公司主动与时浩取得联系,表明其愿意再次给予补偿,条件是时浩不再接受媒体采访。

一开始时浩并未接受优恩公司的提议,是在优恩公司多次与其沟通之下,时浩才答应下来。因此所谓的时浩利用媒体要挟优恩公司的事实,自始就完全不存在。”

看任真说到这里,似乎没有继续下去的意思,时浩忍不住有些着急。

怎么这就完了?

岂止是我没要挟过他们,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完全就是无稽之谈好不好?

荒谬到家了!

怎么一句自始不存在就完了?

快多说几句啊!

不过好在时浩还记着任真开庭前的叮嘱,没有多说什么。

他哪里知道,任真刚才只是对法官列出的事实做出了回应,并未牵扯其他。

更何况,什么无稽之谈或者荒谬的说法,在法庭上说出来,那不是直接打人家脸吗?

同时也会让法官怀疑律师的专业性,他后面任何发言的可信度在法官心里也会随之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