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诡辩!

法定义务发生冲突时,应该怎么解决?

以前没人提的时候就不说了。

现在辩护律师直截了当的说了出来,肯定不能当做没有听到。

还直接按危险驾驶判?

那肯定是不合适的。

难道是无罪?

应该也不太对。

光是想到这里,徐扬帆就已经很头疼了。

还好,她还有思考的时间。

并且身边虽然没有其他法官可以商量,但是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发言,都可以作为她思考和参照的依据。

徐扬帆一时间有些庆幸。

“我......”

王风犹豫了许久,终于还是缓缓开口:

“对于辩护人所提出的,被告人赵凯在某些危难情形下对其儿子具有法定的救助义务不假,但是其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也是事实。

公诉人认为,首先,赵凯的儿子高烧不退虽然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但未必一定就是法律规定的危难情形,因此对被告人赵凯当晚送儿子去医院的行为,很难认定为是在履行法定救助义务。”

说到这里,王风心里莫名一虚,下意识的看向审判席。

此时的徐扬帆双手合十放在桌上,低着头在看卷宗,让人看不清她的表情。

「孩子都高烧不退了,还不够危难啊?」

「可是公诉人也只是就事论事吧,毕竟小孩发个烧挺正常的。」

「希望你儿子发烧的时候你也能这么想。」

「我只是从客观上发表看法,有必要这样咒人家?」

「不过律师也提交证据了啊,被告的孩子情况特殊,不及时送医院很有可能会有危险的。」

「但确实也能理解公诉人,毕竟法律是法律,如果什么情况都能算作是危难情形,难免会有人钻法律漏洞。」

知道自己刚才的观点不是十分有力,王风深吸口气,稳定了一下思绪,接着说:

“其次,就算被告人赵凯当晚面临的是法律规定的危难情形,但无论是什么理由,其醉驾的行为都证据确凿。

现在我们能确定的是,赵凯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违反了一种法定义务,但他实际上并没有不履行另一个法定救助义务。

因此所谓的义务冲突其实是不存在的,我们不需要讨论义务冲突下如何进行处理的可能性,只要专注于醉驾行为本身即可。”

终于说完,王风心头一松。

虽然有些违心,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他送孩子去医院是应该的,但让犯罪的人受到惩罚也是应该的。

王风在心里这么告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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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眼被告席上的赵凯,王风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