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婚内强奸之所以很难被认定,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夫妻关系的存在。
而刚才提到的种种标准,公诉人其实也说了,是对男女双方之间的感情基础作出了相应认定。
在丧失夫妻感情基础的前提下,夫妻关系实质上已经丧失,只具备形式上的要件,也就形成了刚才提到的标准的标准。”
任真指向被告席上的温璇:
“那么现在我想请公诉人思考一下,你认为被害人和被告人之间的感情基础深厚吗?”
“在被害人对被告人做出了那样的事情之后,你认为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还有可能存续下去吗?”
面对任真的问题,黄景沉默了。
审判庭的几位法官也沉默了。
「感情基础?相亲认识的,闪婚没几天,能有什么感情?」
「而且还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是个正常人都不可能让这段婚姻继续下去了。」
「为什么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他们说的我觉得都好有道理啊......」
「不是你的问题,是法律太复杂了!」
「其实不是法律,是人性太复杂了。」
「窝草!带哲学家!」
「参考答案不是正确答案,这话越琢磨越深奥啊......」
“公诉人说的判定标准是对的,考虑到种种因素,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对婚内强奸确实要有一定的界定标准,否则后果难以预料。”
“但是任律师说的也对,所谓标准,本就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进步,逐渐改变,一步步走向完善。”
本来张紫瑜还有所顾忌,现在任真在法庭上直言不讳,她也就没什么不敢说的了。
“公诉人提到的标准是标准,但其实法律也是某种意义上的标准。”
“这些标准不会适用于所有地域、所有时间,但是标准的标准,其核心内容却是不会改变的。”
“只要标准在改变时,没有改变这些为大众道德、法律精神所认可的核心内容,就说明这样的改变是正确的。”
任真提到了“标准的标准”,引起了张紫瑜的感慨。
而她的这些思考,同时也出现在了庭审中所有人的脑海中。
......
夫妻感情基础。
实质或是形式上的夫妻关系。
认定婚内强奸成立的诸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