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两根手指被接了回来,但没有以前那么方便。

而且落下了所有断过骨头的人都会落下的老毛病,到了阴雨天被暴力弄断的关节处十分疼。

我没有去报警,也没有哭天喊地觉得自己不公平,要人给我做主。

因为我知道这没用,在当下这个年代没用。

九十年代初期,是个十分暴力混乱的年代,只比千禧年初期差一点。

个人是灰尘,永远只能顺应时代选条路来走。

九十年代初期之所以混乱,是因为经济私有化,大家向钱看。

如果要是在八十年代,那个时候的江湖人,不会办我,因为冤有头债有主,他们只会去找小波和文闯。

可惜九十年代大家混的不是江湖,是社会。

男欢女爱沾了金钱,会被冠以各种恶毒的名称,金钱能让手足相残,兄弟阋墙,能让两个素不相识的人瞬间拥有比杀父之仇更加浓烈的仇恨。

金钱不是个好东西,但要是没钱,你连个东西都算不上。

在金钱的驱使下,江湖就此消亡。

比不上千禧年初,是因为千禧年初期的混乱同样因为时代的潮流。

一波更大的时代潮流。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经济迎来飞速发展,不再是只有发财的机会,而是有发大财改变自身阶级的机会。

当时黑道大哥经过九十年代血腥的手段,有了第一桶金,比普通人更有找大钱的机会。

于是也就变得越加疯狂,那几年间无数大哥上街吃碗粉,就被人从后脑勺一枪打死。

老黄这个混社会的二流子,因为他需要在大哥被砍,外围其他二流子团体,和自己手下兄弟都在注视的情况下,稳住盘踞在菜市场二楼做鸡头小团体的利益。

所以毫不留情的以近乎疯狂的手段办了我。

但他没有料到,在刘佳林和他的促使下,放出了一个更加疯狂的人。

老黄弄我弄得疼吗?

说实话,岁月流转,白驹过隙,光阴从指尖刹那消亡,此后数十年间枪子我都挨了不止一回。

真要论疼,没有多疼。

让我走不出来的不是断指断眉的痛,而是我因为成长环境,自尊到近乎变态的心。

回家后的一个月,我变得越发消沉。

在那个法治极其混乱的年代,这点事对于警老爷们来说,连个屁都不算。

即便我不要脸,抚养我几年的二爹不要脸,我亲戚们也不要脸,不顾一切的去闹。

最多也就是施舍一般给几百块钱就打发了,再闹,进号子的就不是老黄,是我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