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椎过牛没?”
韩家的三牲,都是闾里的屠夫代劳的,这些个连普通人都看不起的事,韩翊自是连看都没有看赤过的。
“小子,这不会那不会,你太弱了。我儿周推,十来岁就开始杀猪了。十四岁就替闾里人家椎牛了。
他比你强。”
韩翊笑了笑没有吭声。
“听说韩平和苟敬那两只老狗在新郑,你打算把与王姬的婚礼在哪举办?”
韩翊还真没想过,他的几个妇人中,除了仓慈是他必须给予正室名分的,其他的几个,哪怕是项颜,都没有过婚礼。一想到这次婚礼会给那几人带来的伤害,他就觉得难办。
“小子,你不缺金镒。多请请乡邻伤不了你根基。在新郑,你办婚礼;在栎阳,你也得再办一次。”
军市令的话把韩翊雷蒙了。
“这两地婚礼用的三牲,每一头,都得你亲自来宰。”
韩翊再次被震惊了。
“你找最好的屠夫来教你。直到你能用屠刀游刃有余地割下每一块肉,能非常精准完整地析掉每一只三牲的皮为止。”
韩翊听苟敬说过,即使是一生浸淫于屠宰的屠夫,到老时也不能非常漂亮地取下牲口的屠夫比比皆是。
军市令这是给他出的什么难题?
“那你自己把达不到我要求的话转告给刘邦去!”军市令补了句。
韩翊无语,只得照办。
不过韩平不但让韩翊当了回屠夫,还把他与王姬的婚礼在新郑、栎阳还有洛阳都举办了。
一则是按刘邦的意思,把他老韩家娶了周朝王姬的事公而广之,二则他要让韩翊好好地练着,他还勉励韩翊,说是陈平烧得一手好菜,缝得一手好衣,所以刘邦才把那样的高位给了他。
韩翊知道韩平说的是谬论,陈平的才能,那可不是一般人比得了的,连张良都在人后说陈平深不可测。
没办法。
屠宰是个力气活,韩翊与狼群搏斗过,这些年经商锻炼出来的体魄,对他来说不太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