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8章 狼心狗肺之人

“我和儿媳妇关系很好,一起相处一点也不困难;都是儿媳妇的妈妈在中间作梗挑拨…”

刘秀英在法庭上的表现十分强势,言辞激烈,丝毫不见悔意。

徐母哽咽着说道,他们数次请刘秀英来常市游玩,在他们的家中住了半个多月;

带着她挑了最好的面料,给她做了三身衣服,买了两双真皮皮鞋。

还给她配了两副老花眼镜,一副普通的,一副精致的;

考虑到她是陕西人,他们还经常带她去饭店吃陕西菜。

甚至因为刘秀英的脚上有鸡眼,他们还跑了几家商店,给她买了专门挑鸡眼的工具刀;

刘秀英的眼睛有眼疾,长年流眼泪,她自己一直没有舍得花钱治,是徐家父母多次带她到眼科医院治疗。

甚至她农村的大儿子(董刚标同母异父的哥哥)一家都搬到了徐艺丽的车库里居住!

在刘秀英的要求下,徐艺丽和董岗彪还给车库里的大哥添置了电脑、电瓶车等生活家电;

因为这位大哥身患糖尿病,小两口还要不时地接济他们全家生活费、医药费。

女儿生了外孙后,也一直是徐父徐母在帮忙照顾;

徐母说:“刘秀英从来没有给孙子洗过一片尿布,一件衣服!”

“我们全家到底还要怎样对他们好啊?!”

刘秀英面露不屑之色,接着扯谎:

她说是徐艺丽先拿着刀,威胁她,说“把你砍成肉蛋蛋”。

检方问她,这是不是徐艺丽的原话?

刘秀英斩钉截铁地说这就是死者的原话。

“把你砍成肉蛋蛋”是陕西方言,哪里会是自小生活和工作都在苏省的受害者会说出的话?

接下来检方展示出了完整的证据链和案发前后的时间线——

检方还证实了一点:刘秀英之前打算向徐艺丽泼好汽油后,用打火机点火将她活活烧死;

后因徐艺丽眼中满是汽油,又滑倒在地,失去了行动能力,刘秀英这才用刀将她杀害。

最后,检方提出死刑建议,法庭择日宣判。

2011年12月2日,法庭判决66岁的被告人刘秀英自首及赔偿部分不予采纳;

但考虑到案件因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年纪又大,判处刘秀英死刑、缓期2年执行。

所以,刘秀英只是被判了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