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旁边饮水机里,接了热水,再倒进一点矿泉水,综合了温度,递给他。
宫野张扬的眉眼,在此时很乖,并没有拒绝。
之后宋时慢又为他熬了瘦肉粥,将买来的水果切好。
宫野喝完粥,吃水果时突然问:“你喜欢狗吗?”
宋时慢没想到他会突然问这个,下意识点头:“蛮喜欢的,小时候家里还养过一只泰迪。
只是你舅舅对猫狗的毛发过敏,便没有再养过。”
“那行。”
还不等宋时慢反应过来她说的什么,就见对方打开另一间房门。
一只漂亮的大金毛就从里面摇着尾巴出来。
它像是目标明确一般,直接朝着宋时慢冲来,爬到她身上低低嗷呜了声。
她懵懵地抚上他的狗头,“宫野,你还养了狗。”
“嗯。”宫野弯唇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眉眼张扬,那少年意气重新出现,
“奥斯卡她很喜欢你。”
“奥斯卡……”宋时慢低头看着大金毛,“奥斯卡,这是你的名字吗?”
“汪汪。”
大金毛像是回应她一般,叫了两声。
“真好听,奥斯卡,姐姐煎牛排给你吃好不好?”
“汪汪。”
宫野抱臂站在一边,佯踹了一脚奥斯卡,似嘲似讽道:“见色起意。”
奥斯卡朝他凶凶地叫了两声,还呲牙咧嘴的。
宫野直接笑开了,俊朗的眉眼,在这一瞬间舒展开,倒是好颜色。
宋时慢回头看到,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在这里,她感受到了久违的轻松。
没有婆婆的刁难,也不用面对小姑子的冷嘲热讽,更是没有丈夫的冷傲与高高在上。
她想,她明白为什么宫野要蜗居在此处了。
如果可以,她也想有这样一处“家”。
……
两日后,宋时慢成功提醒了道具组,阻止了高青坠下舞台的意外。
等再次回到了小区,她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宫野上辈子就住在这一个小区。
她重生后,连父母都还没有见过,更没想过和上辈子夫家的人来往。
上辈子离婚时,该掰扯的都已经掰扯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