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顶着一张跟远末极其相似的脸的男子,身着墨色素衣,气质与远末相差甚远。
远末脸上总是带着股单纯、阳光的野劲,而记远脸上虽然也总是挂着笑,但却总给人一种清冷淡漠的感觉,脸上总是瞧不出情绪,总觉得被他隐藏起来。
这两人恰似黑夜和白天般的两个极端,一个动若脱兔,一个静逸内敛,明明顶着几乎相似的脸,却极易分辨。
如果说看到远末时只是觉得眼熟似乎在哪见过,看到记远本人,任莎莎已然理清了那股眼熟之感缘何而来。
记远便是她刚穿越进书里时见过的那位,醉仙坊的头牌乐师记远。
见到熟人,她连忙回了个礼,道:
“兄弟是你呀,原来你是无情道的人。”
只怪时间从初夏至初秋,已经过去了将近半年,记远也只是匆匆见过两次便去了南疆,所以一时半会想不起记远究竟是谁了。
难怪无情祖师说自己之前很喜欢他,在穿越过来之前,原主任莎莎的确很喜欢他,一有机会就老往醉仙坊跑,每次去还只见记远一人。
他淡然一笑,回道:
“正是在下,能得小姐记住是在下的荣幸。”
有点受不了他像应付恩客般的那一套,任莎莎尴尬地笑了笑,说道:
“这里不是醉仙坊了,兄弟你大可不必再这般小心翼翼地说话了。倒是我现在都成这副面目全非的模样了,你却还能认出来,也是难得。”
他薄唇动了动,终是没将要说的话说出,憋了半天却满脸似是心疼地望向她道了句:
“小姐近来受苦了。”
苦吗?也许吧。
但那是任莎莎的人生,她一个传阅过来的人也只是体验了不到半年,又怎么能将她这一生所受的苦尝出一二来呢?
她干干一笑,道:
“不苦,这点事放在无情道,微不足道了。
对了,你既然是无情道的人,大可不必委身于醉仙坊啊,哎,之前多有得罪,想想都觉得自己欠抽,不过我现在已经伤得不像样了,等伤都好了,哪天再让你揍一顿报复回来出……”
话未说完,嘴已被他抬手捂住了。
迎上她惊愕的目光,记远慌乱地收回了手,又行礼道:
“记远得罪了。过去与小姐相处的时光是记远这一生最难忘的,并不觉得受罪,小姐不必感到愧疚。”
任莎莎一听,那一声“一生最难忘”的像一把利剑般戳进了她的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