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里她和周隽几乎从未在颐和天幕用过餐,三百多平的顶奢大平层,对于他们两人来说更像是个专属的豪华酒店套房,他们在这里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卧室里活动,偶尔呆在客厅衣帽间之类的地方,也是在进行人类最原始的活体打桩运动。
因此,那边并没有雇保姆打扫做饭,但沈初猜测大部分原因是周隽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
沈初的厨艺一般,准确来说她长这么大几乎从未下过厨,小时候和沈墨在孤儿院时他们都吃大锅饭,后来沈墨长大一点能挣钱以后,他们就从孤儿院里搬了出来租房子住。
沈墨宠她可谓是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饶是他打工再辛苦,回家后的饭菜也都是他做的,那时他们两人合租一个简易的单间,小小的帘子将房间分隔成两部分,夏天天热时,沈初就住在靠窗的那张床,冬天天气冷,沈墨就和她换床。
沈初虽然身形纤细,但是却无肉不欢,曾经她最爱吃的两道菜就是可乐鸡翅和水煮鱼,每逢周六日,沈墨一准儿给她做这两道菜,他们在小出租屋外面搭了一个简易的燃气灶,噼里啪啦的油声响起,不一会儿走廊里就飘出一股香浓的可乐鸡翅的味儿。
“小姐?小姐?”沈初的思绪被一旁的收银员打断。
“啊?不好意思,我走神了......”
沈初抬手随意地抹掉一下脸上的湿润,收银员看着她手上的冷冻鸡翅礼貌道,“您好,一共是一百二十八,请问是现金还是微信?”
“微信吧。”
自沈墨离开后的这几年里,沈初从未再吃过可乐鸡翅和水煮鱼这两道菜,难得今天心情格外好,所以她专门买了冻鸡翅来做。
俗话说得好,要想收服男人的心,就得先收服他的胃,虽然她并不想要周隽的心,但是温溪稀罕呀,温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