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辩论赛开始

陈瑞微微笑了笑,在话语中给对方设了个小陷阱。

这个问题无论对方说是,或者不是,后续都将迎来他的进一步进攻。

反方的二辩顿了一下,开口回道:“我认为正方辩友的话是在偷换概念,因为纹身的人无论是否被歧视,都跟鼓励纹身这种行为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就比如,抽烟跟纹身都是社会不良风气。但是总不能说。我们不歧视抽烟的人,那就是在鼓励别人抽烟吧?这种说法,既不负责任,也没有逻辑。”

陈瑞暗赞了句“厉害”,对方二辩不仅识破了他的语言陷阱,还小小地将了他一军。

他心里一动,决定换个说法。

“既然反方辩友承认纹身是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那么请问:对于这种风气,我们是不是应该制止?”

反方二辩淡淡地回道:“如果方式合适的话,我认为适当的措施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决不能是将纹身者视为异类,从而光明正大地歧视他们。”

“那么请问反方辩友,这个适当的措施该如何界定?比如不跟有纹身的人在一起说话,算不算适当?比如不跟有纹身的人在一起吃饭,算不算适当?这其中肯定有一个界限,那么这个界限是该由纹身者来判断,还是该由不纹身的人来判断?”

反方二辩一下犯起了难:“这……这……我方认为,在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应该由纹身者来判断这个界限。”

陈瑞会心一笑,小姑娘聪明是聪明,但是到底还是太嫩了。

他接着发问:“反方辩友的意思是,不纹身的人如果拒绝跟纹身者说话,或者拒绝跟纹身者在一起吃饭,那么纹身者就可以认为自己受到了歧视?”

反方二辩咬了咬嘴唇,回道:“是的。”

陈瑞淡定地开口道:“每个人都有权利,拒绝跟其它的任何一个普通人在一起说话,或者在一起吃饭,这个权利是宪法赋予我们的。”

“现在仅仅是因为这个人有纹身,他就可以认为这种行为是在歧视他。那么请问反方辩友:这种行为本身,是否是一种特权,是否是在歧视没有纹身的人?”

这段话一说完,反方的三个人都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