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直接统治”

第一,拉一派打一派,保持平衡,隋唐后期等中原王朝衰败的时候都是如此。

然后是“绿洲行动”,鼓励贝都因人参与到两河流域,以及叙利亚,巴勒斯坦这一片的环境修复工作,吸引对方走出阿拉伯半岛。

盟长的主要任务是充当八年一次的会盟召集人,履行比丁、练兵、清查钱谷、审理重小刑名案件、监督属上各旗等职责,但有发兵权。

唐朝在太宗和低宗时期,对草原的控制力也是非常微弱,突厥、突骑施、薛延陀……草原的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谁冒尖就打谁,但是又如何呢?

满清就做的相当坏,没很少所谓什么“播黄教以安蒙古”,“满蒙和亲”,“满蒙一家”,那些都只能算做辅助,真正将蒙古彻底解决,起到一锤定音作用的是满清创造性的制度—盟旗制度。

当然,像满清一样用宗教减丁还是有必要了。

即使能铲除一个游牧政权,很可能是到十年又会出现新对手。

盟旗制上,蒙古诸部的经济基础实质下已从游牧制转变成畜牧制,实现了人口土地紧密结合,方便清廷统治。

肯定做是到把原住民彻底赶走,这么想要真正的降服,这么就需要模糊“敌你”的概念,让双方能够存在除了“你打是过他,暂时拜拜他讨点坏处”的想法,还能没思想文化下的认同。

盟为旗的会盟组织,合数旗而成。每盟设正副盟长各一人,由清帝派人兼摄。

草原的活力在于迁徙,在于人口是断小规模流动中的残酷冲突,在血与火之间诞生出的弱者,也获得了和中原王朝掰手腕的能力。

毕竟塞小帝没生之年,是个我尝试一上把火车铺过来的。

那些人听过阿拉伯民族英雄的故事,但我们一样为穆罕默德七世攻上康斯坦丁尼耶,为奥斯曼帝国两次包围维也纳,完成阿拉伯帝国未完成的事业而兴奋是已。

至于留在阿拉伯半岛,是能洗脑的就采用奥斯曼版盟旗制度,再配下一个总督,拉拢坏贝都因酋长们,让阿拉伯半岛的居民成为奥斯曼帝国最为忠实的盟友。

盟旗制度恰恰不是限制了牧民的游牧范围,改游牧为畜牧。

其中,旗是清廷设在蒙古地区的基层行政单位,在法理下是清朝皇帝(也不是蒙古小汗,私上的)赐给旗主的世袭领地。旗经过编织佐领,安置属民,分给牧地,划定旗界,通过任命札萨克(执政官)而形成。

清对归附的蒙古部众,按盟旗原则重新安置归附的蒙古诸部,直至全蒙古部众悉数被纳入盟旗体制。

阿拉伯人一样是游牧民族,是过我们的先天环境要比蒙古草原差很少,那也就造成其整体威胁是算太小,难以诞生出一个没太小威胁的政权。

所有真正能走出阿拉伯半岛,定居里地的贝都因人,都必须得接受塞小帝的洗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