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停手吧,小僧这次可能真的不行了。”尖刺上的毒液已经遍布他的全身血液,安道本就肥胖的脸变得更肿了,就像一个发面的馒头,成酱紫色,笑得很吃力,有气无力的说道。
“别说话,安道,你会没事的,我马上就救你出来,你会没事的。”穆明霄的嘴角溢出鲜血,他也已经是强弩之末,却还是不停的释放着火焰,微弱到风吹过摇摇欲坠的火焰。
“老大,我这一辈子撒了很多的谎,但我真的是佛门弟子,你要信我啊。”
“我信,我信,你不要再说了,省点力气,很快就能出来了。”
“小僧这辈子好短啊。”安道抬起头,最后看一眼天空,人之所以觉得自己伟大,是因为从未认真凝视过天空,人之所以觉得自己渺小,是因为眼中装着星辰大海。
“小僧身为佛门弟子,却没有一天守过清规戒律,该喝酒喝酒,该吃肉吃肉,或许是佛祖看不下去,要请我去灵山,好好说道说道吧,咳咳咳……”安道猛得咳嗽,用尽最后的力气说道:“老大,我这辈子唯一做的一件对得起佛祖的事,就是救你了,我不后悔,兄弟们都不后悔,这次就听我们的吧,别逞能了,快走吧,别回头,好好活下去,来年给我上坟时捎瓶酒,我啊,还要让佛祖尝尝咱们武昌的绿蚁酒,尝尝城主府的玉泉……呢。”
吐出最后一个字,安道和尚缓缓闭上双眼,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佛还说救你一命,能抵三两杜康。
人在极度悲伤的时候是发不出一点声音的,也不需要任何的声音,悲伤就已经传遍每个角落,藏都藏不住。
“你这混蛋!”菲力眼里布满血丝,只可惜眼神不能伤人,否则你早就千刀万剐。
“我必须承认,幸运喜欢照顾勇敢的人,都这样了,他还活着,真是如同小强一般顽强的生命啊。”达尔文也能感受到穆明霄的悲伤,菲力的愤怒,可……这和他有什么关系,他的关注点只有他还活着。
就像人眼里只有活着的蚂蚁,和被捏死、被淹死、被踩死的蚂蚁,至于蚂蚁现在是高兴是伤心,与他何干。
“你放心,我不会再去杀他了,我尊重生命,并不是只考虑生命是弱小还是强大,就像一个陨石能砸死狮虎却不一定能伤到蚂蚁一般,能够生存下来的物种,都值得我去尊重。是自然选择他活下去,他就能活下去,而你嘛,我也愿意给你个机会,给在座各位所有人一个机会,向我臣服吧,低下你们的头颅,弯下你们的膝盖,我可以让你们活下去,作为人而活下去,至少今天可以,毕竟我今天已经吃得很饱了。”达尔文说道,人无法一口气吃成胖子,活了上千年的达尔文自然知道,武力只是一种手段,一种让愚昧无知的人类听从自己的手段,而一味使用武力,换来的只有反抗,他比任何人都知道把一个人逼上绝路意味着什么,他可以给他们时间,先放弃抵抗,是征服他们的第一步。
达尔文的声音带着年代赋予的沧桑感,很有磁性,就像海妖的歌声一般,传到每个人耳中,充满诱惑,有人已经开始动摇了,反抗会死,逃跑也会死,可这……似乎可以活。
“今天,活,那……明天呢?”菲力问出最关键的问题,得到的答案是……
“生与死,这不是一个猎物应该考虑的问题,我可以给你们一天的时间,去思考,我的耐心也只有一天,如果明天你愿意成为我的同伴,我可以让你一直活着。”达尔文眯着眼,笑着说道。
同伴?就是和达尔文一样,放弃自己身为人类的尊严,去吃人肉获得力量,当一个怪物。
“这是狗,不是同伴。”菲力冷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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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因为狗可以看家护院,可以牧羊打猎,它们是忠诚的,这份忠诚只对自己的主人,一声令下,就算朝自己的同类犬吠撕咬也毫不犹豫,对人,狗是朋友,而对于同类,他是叛徒,为了一个骨头摇尾巴的可怜虫,是菲力最看不起也最痛恨的一类人。
菲力,矮人族,他的父亲曾是三大刺客组织之一暗网中的一名刺客,他从未见过自己的母亲,她在菲力出生的那天就死了,死于暗网的刺杀,因为暗网的刺客,从不需要爱情、亲情这种没用的东西,如果不是自己还有些当刺客的潜质,可能自己也会死于襁褓。
父亲也在两年前去世了,死于旧疾暗伤,十年前为逃离暗网留下的伤,弥留之际,父亲将他叫到床边,父亲也是个不爱说话的人,这点父子二人很像,可那一天他说了很多。
父亲知道菲力一直为当年的事耿耿于怀,认为没有自己,父亲可能就不会伤这么重,一身本领尽失,正值壮年便撒手人寰,父亲说他不后悔,反而很感谢菲力,如果不是他,自己也不会做出决定,也不会在人生最后十年活的像个人。
那一天,父亲第一次和他谈了当年往事,菲力的母亲是凉王府的侍女,当时的他受命保护凉王世子,频繁进出凉王府,一来二去,两位年轻的心碰撞出火花,互生情愫,更是私定终身,他承诺会为母亲赎身,一生非她不娶,机会也很快到了,一次世子外出游玩,惹了当地豪强,被人追杀下,是他拼死相护,事后凉王赐他金银珠宝,良田宅院,都被他一一拒绝,他只要自己的女人,菲力的母亲。
凉王同意了,当晚他们便成亲,三个月后,便怀上了菲力,一切仿佛在往好的方向,而一切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事物碾碎毫不保留的展示出来。
有了妻儿后,他再无法想以前一样拼命,开始变得束手束脚,逐渐动了隐退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