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她也没有忘记前院的几棵树,为了让它们活得更好,来年能吃到又脆又嫩的香椿芽和酸酸甜甜的橘子,浇水的时候她还加了一点灵泉水。
种下来种子都没有发芽,这让叶荞有失望,但也在情理之中:为了不让人发现端倪,她虽然在泡种的水里加了灵泉,但很少很少,除了增加发芽率,其他的作用微乎其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她看到泥土还比较湿润,知道不需要浇水,只是四处看了看就回屋了。
屋里没有风扇,更没有空调,叶荞觉得有点热,便进了空间,她先去书房练了一个小时的字,然后再看医书,练习针灸,又拿出纸笔写小说。
对于这辈子的处女作,她还是很用心的,不仅写了大纲,还把人物的性格特点,故事情节都做了细细的梳理,因为情节已经了然于心,她对文字的驾驭能力也不错,所以写的时候十分顺畅。
唯一让她不适应的就是要用手写,不仅大大降低了写作的速度,也让她的手腕酸痛不已:这时,她才理解爬格子的前辈是多么的辛苦。
她花了两个小时写了六千多字,才放下笔,把稿纸整齐的码好收进抽屉里,才去厨房做午饭。
她煮了一锅大米饭,再去河里捞了条鲤鱼来做了个红烧鲤鱼,去储藏室拿了块卤猪肝切成片用油辣椒拌了,再用买回来的排骨炖了个萝卜,两菜一汤,吃得她满嘴流油。
吃了饭,去山脚下把蘑菇采了,又去草地那边把蛋捡了算是消食,然后再去洗漱午睡。
午睡起来,她先去书房写了两千字,然后去做鞋底:夏天快要结束了,冬天还会久吗?她该准备冬鞋了。
她把昨天买的碎布全部拿了出来,把准备用来做鞋面和灯芯绒和做头花的的确良、薄棉布全部挑了出来,其他的全部放进一个筛子里,去厨房拿了点面粉打了点糊糊,才回到客厅开始粘鞋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