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辗转,一行人来到了京城。
“天哥,你这院子相当不错,大手笔啊。”
标准三进院子,院里院外收拾的甚是干净整洁。
虽说院落离皇宫有些远,但离各大书院都很近。
“可不是嘛,就为你们在京城有个清净的落脚地,花了我不老少钱,最近手头都有些紧了。”
说着,楚天将干瘪的荷包取下来,在刘二福面前晃了晃,意图很明显。
跟我唱穷?刘二福悻悻地揉了揉鼻子,呵呵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就说你从草原上带回来的汗血宝马烈焰,能不能送给我吧。”
“能啊,送你了。”刘二福回答的很是干脆。
楚天愣住。“这么爽快?”不会是有诈吧?
“烈焰送给你,再让我家三个儿子跟你认个干亲。”
刘二福心里明白,楚天新买的院落是在为自己一家的将来打算,他坦然接受了这份厚重的善意,同时在心里打定主意,日后必将加倍报答。
“合着我就是个养马的?”
楚天狠松一口气,嘴角上翘,他倒真没想到,刘二福竟愿让家里三个孩子都认自己做干亲。
“自家亲戚,说这些,见外了吧。”烈焰有人养,儿子还有探花干爹罩着,再好不过。
再者,经过这一年多的相处,与楚天的关系,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楚天两口子对三个孩子的爱护,刘二福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早就想与之建立更为紧密的关系。
“吾之性格,此生将不入朝堂,唯愿寄情于山水书画之间。”
“人这一生,能护己周全的,唯有自身。”
在刘二福心里,与人相交,始于人品,久于真心,不在家世地位。
至于功名利禄,能靠自己双手挣得,何须走捷径?
他给孩子们找的干爹,是一个只要想起来,内心都会充斥温暖的存在;是一个真正关心爱护他们,观念不冲突而又同频的人;是孩子们的另一个安全港湾。
“我明白了。”楚天眨了眨有些濡湿的眼眸,重重拍了拍刘二福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