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饭饱之际,祁同伟跟赵东来汇报了弟弟在广东做生意被人骗了四万多的事情。赵东来立即指示公安局经侦大队,让他们重视这事。
挂了电话,赵东来让祁同伟上班了带着弟弟去报案。
这餐饭,弟弟祁同仁也参加了,两兄弟在喝酒方面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祁同仁不仅能喝,而且酒量还不错,把赵东来陪得十分高兴。
崔铭当即拍板,把何东(祁同仁)调到公司公关部担任副经理,工资加五十,这样一来,弟弟的工资也差不多要向哥哥看齐了。
周一上班时间,祁同伟向李达康和政府办主任向前请了一上午的假,带着弟弟来到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祁同伟是认识经侦大队大队长的,现在祁同伟这么红,现加上赵东来打电话嘱咐过,所以大队长杨东广很重视。
来报案,何东是以祁同仁的名义,拿出了和对方签订的合同,对方的订金打款凭证、发货单、到其他小厂采购等单据。
杨东广看了这些证据,还是觉得有些为难,因为诈骗案件发生地在广东,而祁同仁不是在案件发生地报案,也不是在户籍地报案。
祁同伟当然知道他的为难,但也不可能把祁同仁的另外一个身份,落户在金山的“何东”拿出来。如果拿何东出来,那岂不是还要证明祁同仁和何东一个人?多多搞些事情做。
祁同伟建议,祁东仁作为金山县招商引进来的客商,找公安机关报案,这样勉强能说得过去了吧。
这么一说,倒也是个办法。于是,杨东广同意立案了,但还有问题,他说:“祁主任,这案值四万多五万块,说多也不多,说少也不少。你知道,我们大队人手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