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唐枫和梅玲约了一个会,回家睡觉的时候已经十点半了。
家人还在看电视。
唐枫对电视没什么兴趣,和爷爷奶奶道了晚安就回到厦子里。
为了不喂蚊子,他点了两盘蚊香。
这个年代的蚊香质量貌似不怎么太好,味道有些难闻,也不知道对身体有没有害。
他刚脱衣躺下,唐凯就打着哈欠进了厦子。
“电视演完了?”
“没有!剩下的节目不好看。”唐凯脱衣上铺。
“老弟!问你个事儿,你是想留在家里还是到滨城去?”
唐枫家在龙江那边是农垦农场,是吃商品粮的。
到了这边依然是吃商品粮,也就是非农户。
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农村吃商品粮的群体基本都是老师,粮库政府机关等事业群体。
吃商品粮的好处是吃的粮食由国家供应,价钱非常的便宜。
但也有不好的地方,商品粮的粮食大多都是沉粮旧粮,一点都不好吃。
不过这里面有一个巨大的优势是非农户子女享有招工的资格。
也就是城里里的企业到农村招工,招的就是非农户子女。
农村户口的没有招工的资格。
在户口开放之前,也就是二零零零年之前,农村子弟要进城是门都没有。
而非农户的子女就有这个资格。
当年在农村,吃商品粮家的子女和农业户子女基本没有通婚的可能。
唐枫上一世和梅玲之所以只开花不结果,这方面也有很大的原因。
上一世就是八九年,唐凯招工去了滨城玻璃厂,两年后,唐兰兰也去了滨城的一个服装厂。
只有唐枫始终留在红崖。
唐凯对这个问题没有多少考虑,毕竟他还只是一个虚岁才十八的少年。
“大哥!你说滨城好吗?”
滨城当然好了,东北地区最繁华的城市,就连辽省省会城市都不如它。
“滨城有滨城好的地方,繁华热闹,远不是咱们农村能比的,你若是想去,大概过几天就有企业下来招工了,到时候你就可以去了,你若是不想去就留在家里,将来哥要干点什么你可以给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