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瞻深以为然。
草原部族约定成俗,以东胡王为尊。
如今马部落最盛,皆以必勒格为马首。
但诸部之间仍旧冲突不断。
甚至因为一个部落的羊,吃了另外一个部落草地上的草而大打出手。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从两人互殴,到十几人群架,再到整个部落的大型冲突。
这种事情时常上演。
往往到最后两败俱伤,才想起来到部首这里调停。
这让李瞻想到了商鞅变法之前的秦国。
没有法律的约束乡间私斗盛行,最后厉害的一次双方出动人数竟达到万人,最后出动士卒才勉强镇压。
这些事情往往都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最后演变成大型流血事件。
这也是必须要推行律令的原因。
纯粹的内耗对于地区发展非常的不利。
“郡府便定在现如今的聚居之地,那里三川汇流,水草丰美,最是合适。”
李瞻点头,对于如今东胡部族的聚居之地也表示认可。
那里背靠兴安岭,是个不错的定居之地。
周围水源充足,也可开垦一些田亩,以供城市所需。
“可想好名字了吗?”
必勒格摇了摇头,“草原之人对于起名不甚擅长,监御史可有什么好名字吗?”
李瞻想了一下,“陛下来时说过此事,觉得还是以草原之人的称呼为好。”
这下必勒格犯了难,“那地方倒是有两个大湖,不如取他们的名字称呼好了。”
李瞻笑了笑,对于那两个湖泊也知道一二。
一称大泽。
一称捕鱼儿海。
前者广阔如海,后者多鱼。
“泽海城。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