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全村人都不希望李国正帮我三伯出头,好不容易全村都有一个能挣钱的地方了,这一闹,全村人上哪里挣钱去啊!所以不是大家都不愿意,是因为全村人吃饭挣钱都全靠这个煤矿,都怕停工,这一停工,很多穷人家庭吃饭就开始犯难了。
不过我三伯许诺的好处太有诱惑力了,听村里面的人说,只要官司打赢了,从我父亲这边捞到的好处,两个人平分(当然这是事后三伯和李国正开战的时候,你不服我我不服你骂出来的,被村里的人听见了)。
乖乖,这两个人想得真美啊!想分杯羹,那也要看牙口好不好。
开庭之前父亲找来杨德林兄弟二人交谈了一次,杨德林兄弟认为,他们已经退出了,矿场上所有的东西都已经卖给了父亲,这事他们是认账的。如果父亲信不过,可以找人重新草拟协议。
最后父亲请了律师,重新草拟了一份增补协议,将原来的协议中的漏洞全部补齐,又把全部的风险一次性规避清楚,当补充协议送到杨德林兄弟手上时,对方二话没说就签了字,摁了手印;并且接受父亲的建议,将补充协议的日期提前股权转让协议的次日。
这一次三伯失算了,在他的内心是这么认为的,只要他这边闹起来,杨德林兄弟肯定也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也会找父亲打官司,只是最后事与愿违了。
于是恼羞成怒的三伯把杨家两兄弟骂的那个难听呀!全村人都说多大仇恨都不会那么骂人的,可是三伯偏偏就是骂出来了。听说那一天他差一点被杨德林兄弟给打死了。
我觉得那时候的法院办事效率还算是可以的,李国正一起诉,第三天法院就派人来找我父亲谈话了,意思是叫我父亲出点钱摆平这个事,不然官司真打起来,开庭前一天肯定煤厂就得停工暂时查封,要开工那就得等判决下了以后才能重新开工了。给我父亲一周的时间考虑,不接受庭外和解,那他们就要按照程序办理了。
看着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父亲那段时间愁啊(听说我三伯那段时间心情特别好!红光满面。应该是眼看着他的这个亲兄弟又要被他放倒了吧!)!就在开庭前的两天,父亲没办法了,法院要在开庭第二天查封煤厂了,于是父亲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化肥厂负责来拉煤炭的司机。
第二天,法院的人是真早啊!一大早就来了,来了两辆车10个人,带着法院的封条,呼啦啦就往煤厂上一站,叫工人去叫我父亲立即赶过来给他们答复,不然就要开始贴封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