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阿姨意识到问题尤为严重,她的老外丈夫还请了神父来诵经驱魔,也依旧没效果。
那边没人可以帮忙解决,只能向国内亲友寻求帮助,她记得许阿姨之前也在群里发求助,于是也在群里发消息,很快,有四个人向她发私信,一个是之前那个何阿姨,一个是许阿姨,一个是表姨,还有一个是我妈,她们都向刘阿姨推荐一个人,那就是我。
我那时候还有三天就要开学,刚回到斯德哥尔摩不久,就接到电话,我妈她们前一天已经跟我聊过,希望我帮一下刘阿姨。
于是,还没有躺下休息两天的我又踏上行程,前往刘阿姨居住的小镇。
我跟杨哥夫妻二人了解可情况,得知事情的缘由出在房子上时,我的第一想法就是麻烦。
凶宅这种问题不好解决,就算解决了鬼,也解决不掉人心,给人留下心理阴影的房子,日后要继续住的话就得考究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了,当然也可以改变房子的格局,将原本的设计拆除,弄成新的,有风水讲究的房子。
我所说的麻烦,就是麻烦在这里。
杨哥买的那所房子,本来在风水上就有问题,室内太多拐弯和不合理的凸起,另外起居室,客厅和房间的采光都不好,客厅和卫生间的位置也糟透了。
我不知道这房子是何人设计的,每一点都触及风水学上的禁忌,门前有棵大树更要命,挡了屋子唯一的阳光口不说,树上还经常掉下死虫和死鸟。
杨哥和刘阿姨问我怎么办?
我说先驱鬼,再拆房子重新设计装修,我着重点明什么叫重新设计装修,不是在原来的格局基础上装修,而是把屋里屋外全部拆除重新设计过。
驱鬼先点香,三香一幡,铃引魂,再燃三香现鬼神。
当这一切都做好后,杨哥孩子的房间先传出了动静,过去一瞧,是衣橱在动,接着徐徐打开,一个浑身是血的女人从衣橱里走出来,另一边的门口,出现了两个手牵手的血小孩。
女人闪了一下,跳到两个孩子那边,牵起他们的手,一起朝我发出凶狠地恐吓,她让我别多管闲事。
我问她为何要伤害住在这房子里的人,她的答案很纯粹,她生前被丈夫抛弃,死后看别人家庭美满很不爽。
我不禁觉得可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她的生前的遭遇,我还算可以同情一下,但她死后这样害人,我饶不了她。
发现我没被吓到,女人顿时慌了,甩开孩子的手转身就逃,可我早就在楼道口和走廊钉上红绳,把女人逃路堵得死死,我拿出三支小银瓶,给对面两个选择,一是进到瓶子里,二是灰飞烟灭。
一个是超度,一个是被灭,解释清楚利害问题,每个鬼都希望选一个温和的方式,但女人头铁,觉得可以置我于死地,朝我扑杀过来,我迎面给她一拳,把她揍翻,抽另一条红绳勒住女人的喉咙,抓住她的脑袋按在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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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个血小孩看到我制服女人,立刻朝我跑了过来,他们还不知道从哪找来了刀子,冲过来刺我,我转身把女人丢了过去,把血小孩砸倒在地上,然后快他们一步把刀子踢到红绳外面去,两小孩挣脱女人后,想去捡回刀子,但却被红绳反弹了回来。
本想着是小孩,想用温柔一点的方式对待,但他们想用刀子捅我,我便无法再把他们当孩子看待了。
意识到血小孩最危险,我一脚把女人踹地上,延长红绳分别套住血小孩,然后同时发力将红绳用力收紧,三个灵体在声声惨叫中灰飞烟灭。
罪魁祸首解决了,但屋子还有其他问题,风水问题暂且不说,屋里其实还有两个灵体。
一个是年轻男性,似乎是上一个家庭的儿子,另一个是女孩,也是之前住过在这房子里的。
从对话里得知,他俩都是被那三母子给害死的,死后没法离开,不过他们不是邪恶的灵体,事实上,杨哥的儿子在浴缸里没被淹死,是因为女孩救了他,而杨哥从楼梯上摔下去,则是男孩在下面垫了他一下,不然,以那个角度,杨哥人就没了。
我把两者收进银瓶里带回去超度,这凶宅的问题,算是解决了。
关于房子,杨哥后来又回去住了,他舍不得那个地段,因为那里离他夫妻二人上班的地方近,且他们的孩子也在附近上学。
不过从那天起,他开始相信风水,除了刘阿姨付给我一笔报酬外,他还出了一笔钱让我帮他调整风水。
我建议他把屋子的格局从里到外改了,不要九曲十八弯的走廊,改宽敞一点的客厅,房间的窗户让他整大点,方便采光,另外门前的树,我让他跟当地相关部门申请一下,将树移开,不要挡在屋前,让阳光能找到屋子。
我后来就再也没听说他家出过什么事了,他和他妻子的关系再次变得和睦,孩子也茁壮成长,只不过心理阴影,一时半会儿不会散去就是了。
关于他房间的壁橱,我建议他们改成书家,放多点书本在上面,但有一格必须放字典和经书,至于衣服,就哪个挂衣架就足够了,反正儿童的衣服小件,等哪天他克服恐惧了,再给他买衣柜吧。
之前安妮莱斯说过,灵体在害怕我,我本来不信的,但杨哥家的三个灵体见到我时,他们确实对我的靠近感到恐惧,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不过,能吓到恶鬼,也算好事吧。
关于那个女人的事,我因为有点在意而做了些调查,然后在网上查到一份二十年前的报纸,头版上就讲过那所房子发生的事。
原来那个女人曾经也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他们一家因为工作,从美国移民过来,本来生活好好的,但有一天丈夫出轨,和情人出走,想不开的女人杀了自己两个孩子后,自己也在衣橱里上吊自杀。
不知道为何,我总感觉这种形式的案件好像在哪里看到过,好像是纪录片,又好像是电影或电视剧,不免觉得有点巧合到令人细思极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