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吕雉

虞美人这才继续讲,[吕雉,是一个相当优秀的女性,更是一个相当优秀的政治家。

她临朝称职的原因感觉有点特殊,大概是她儿子实在是个叉烧吧,实在是有些立不住。

而刘邦,多少有点想立他的其他儿子……

算了,家事不谈,用的只谈她的政绩。

吕雉临朝称制以后,主要的功绩有那么几个。

在她的统治期间,在政治上吕雉沿袭了“与民休息”之国策,行“无为而治”。

鼓励生产,诏令郡国“举民孝悌、力田者复其身”,以免除徭役为优惠措施,来鼓励农民从事生产,又“减田租,复十五税一”。

修改汉法,诏令“除三族罪,妖言令”;她还“减刑,颁布赎罪法”;制定“戍卒岁更”的制度;除挟书律,鼓励民间藏书、献书,恢复旧典。

为后来的文景之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经济上,吕雉继续重农的国策,有步骤地放宽经商政策。

“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

这是刘邦在统治后期下达的抑制商业的法令。

小主,

但说实在的,这并不是不能理解吧,毕竟不是只有一个刘邦这么做,但打击面过大,挫伤了商人的经商积极性,激化了社会矛盾的问题确实存在。

而吕雉正是发现了这个问题,所以在执政期间一步步放开商业方面的限制。

“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

可以说正是因为吕雉的作为,解除了商人在经济上的重负,以及对商人的社会性歧视。

吕雉还设立西市,使长安成为汉朝经济活动的中心,亦为长安后来成为当时的世界性大都市奠定了基础。

吕雉还分别在高后二年和六年,采取了“行八铢钱”和“行五分钱”的措施,运用国家权力对货币经济进行管理调控。

对稳定币值、平衡物价和促进商品流通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民族矛盾上,吕雉也无比清醒,没有冒进,遵循刘邦对匈奴的和亲政策,未对匈奴兴兵。

“孤偾之君,生于沮泽之中……两主不乐,无以自虞,愿以所有,易其所无。”

汉惠帝四年,刚死去阏氏的冒顿单于遣使者送来一封这样的国书。

说什么我死老婆,你死老公,要不我们一起过吧这样的话,这谁能忍?

吕雉还真就忍下来了,回了一封“……退而自图,年老气衰,发齿堕落,行步失度,单于过听,不足以自污……”

这就比许多一激就上头的人强多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