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想听见自己颅骨碎裂的声音吗?”
金并的体重超过了两百公斤,且身体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肌肉,一脚用力踩下去,弗兰克就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金并先生,你要是敢用力踩,我保证,听到的绝对不止一次颅骨碎裂的声音。”
埃米尔拖着靶眼,像拖条死狗一样。
他的三节棍漂浮在空中,只需要一个念头,就能打爆金并的脑壳!
“你又是谁?变种人?”
金并眯着眼望着埃米尔,他记得阿美莉卡应该没有褐色人种。
“你可以称呼我为甘。”
埃米尔看向弗兰克道:“弗兰克,你的大仇未报,现在就要死了,我手里有一个人质,可以换你的命,但我需要你答应我之前的事情。”
“甘,你觉得我会受制于你,跟你交换人质吗!”
金并语气阴沉道。
“对,老板,不能跟他换,不杀了弗兰克,后患无穷!”
比利憎恨道。
他的脸已经被玻璃划烂,鲜血直流,越是痛苦,就越是憎恨弗兰克。
嗖!
三节棍飞出,将比利击飞。
“这里没你说话的份。”
埃米尔语气轻蔑,他看向金并道:“你没得选,弗兰克有的选,他可以选择不答应我的条件,然后我把你们都杀了,他也可以选择答应我的条件,我放你们一马,让他日后亲自来复仇。”
“你!”
金并内心无比恼火。
但他知道埃米尔说的是实话。
连他都没把握无伤制服靶眼,但埃米尔可以。
还有那根受操控的三节棍,击飞比利时,金并都看不清轨迹。
“我,答应!”
弗兰克闷声道。
“很好,金并,你可以放人了,你也可以选择不放,我杀你毫不费力。”
埃米尔说道。
金并是很强,他的力量和身体素质已经练到普通人的极限。
但总归还在普通人的范畴。
而埃米尔,他是黑暗杀手,他的实力可不是历险记里那三个贵物可以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