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还被村里的人围观,跟看猴儿似的,除了本就面无表情的顾瑾以外,恐怕只有二傻子才会面不改色。
顾瑾在“拥挤”的人群里看了一眼,白莲腰腹的伤口居然开始结痂了,简直不要太牛批。
村长黑着脸把吃瓜村民赶走。
脑瓜子还有点不太清醒的顾强赶紧穿好衣服,一溜烟儿跑了。
白莲喊不醒,村长只能让李婶子帮忙穿好衣服,送到卫生室里瞧瞧。
大家伙儿议论纷纷,甚至指指点点,那热火朝天的劲儿,简直比过年还热闹。
下乡的知青也是有领头羊的。
这届的知青小队长姓陈,在原剧情里只是个路人甲乙丙丁,因此跟李婶子一样,并没有提到他的名字。
陈知青气得脸都红了,对村长说道:“村长,你儿子做出这样的事情来,是不是该给个说法?看白莲同志的情况,这可是迷奸!”
村长一听,顿时就不干了,说道:“你个小伙子瞎说什么!什么迷奸不迷奸的!我家强子跟白同志一直都很要好,他俩早就谈上了,我还没有说你们随随便便就闯进去呢!”
这个时期,就是调戏一下都会被说耍流氓。
要是报了警,绝对要吃牢饭,甚至是吃“花生米”。
更不要说强行发生关系了。
村长自然不能让顾强担上流氓罪。
双方顿时就吵了起来,可村长咬死了顾强和白莲是正常的男女关系。
三个知青也没有多少的底气。
毕竟,白莲平时确实跟顾强走得很近,就差直接在大家伙儿面前牵手亲嘴了。
村长还理直气壮的说道:“既然我家强子和白同志好到这个份上了,干脆找个日子把酒席给办了,正好白同志现在住的地儿也是给我家强子娶媳妇准备的,等白同志醒了,就可以开始操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