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忘川不渡有情人(六)

他要人间再无“人皇”。

他妈的,真敢要啊。旱魃一撩衣袍,席地而坐,坐在忘川岸边,看着滔滔江水,作沉思状: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该死的人怎么他就这么多!

这叼毛到底是谁?是人,是鬼,还是妖?

有没有可能,是哪个鬼王,或者干脆是鬼帝?

会不会还有一种可能,他是修仙界的某某某?!

这问题不能用猜的,穷举何年何月是个头。

需要找一个突破口才行。

旱魃沉思许久,突然想到,最后的最后,他还要走一样东西——

混沌灵根!

妖道还夺了他的混沌灵根!

操了,他怎么把这事儿撂在脑后了?

他最不该忘的就是这件事!可他最不想回忆起的,也是这件事。

在他弱小的时候,吃过很多苦,身体上的,精神上的,可以说,是“登峰造极”的落魄,“惨绝人寰”的悲哀,“超凡入圣”的狼狈,“出神入化”的难堪。

那些折磨他多半都已经忘记了,唯有灵根被剥离出身体的痛苦,非比寻常,哪怕叫他现在想起来,也还是浑身上下都不舒服,哪里都在隐隐幻痛。

一株完整的灵根如同植物的根系,遍布人体十二经络,从奇经八脉延伸到四肢末梢,牵一发而动全身,想要剥取一株完整的灵根,难度比抽筋剔骨高得多,是很细致的活,可想而知,过程有多惨烈。

再加上他遇事时年纪小,更惨了。

人一生中最喜欢吃糖的年纪,稍微有一点“苦”都会无限放大,这件事直接给他整成了心理阴影,留给他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后来再遭遇什么千刀万剐、灵魂撕裂,他都觉得,自己能忍,忍忍也就过去了。

除此之外,另一个阻断他回忆的原因,是他被挖灵根这件事,就发生在他亲手杀死自己父亲的那个晚上,一旦回想起来,就不是一件事、两件事那么简单,而是扯不断理还乱一团乱麻。

在他记忆中,那一天的夜晚格外漫长,发生了太多事,连他自己都分不清哪件是首要,哪件是次要,哪件事对他至关重要,是父母的死亡,是永远失去的灵根,还是……梅时雨第一次救了他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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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脑子有点乱了。

僵尸本来就是“没”脑子的物种。

旱魃想太多,灵智都快消耗没了,与此同时,他听到了自己的心声。

那是另一个“他自己”的声音:你脑子不好使,起开,我来!

旱魃想都不想,就骂了回去:你脑子才不好使!你全家脑子都不好使!

另一头的潇湘阁,李停云都他妈气笑了。

梅时雨问他笑什么,他只能说:“笑我自己。我真傻,真的。”

梅时雨又问:“那你现在……能把人家姑娘放开了吗?”

李停云接住了失足坠楼的女子,这本来是件善事,但他把人家的头当颗球一样掐在手里,状况看起来不太妙,再不松手,人就被他掐死了。

女子却坚强道:“我没事啊……”

李停云转述:“她说她没事。”

手腕往后一折,把她的脑袋抬了起来,与之对视。

梅时雨这才看清女子的容貌,只觉十分眼熟,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司无忧一眨不眨地看着李停云,只见他微微蹙起眉头,脸上的神情越来越奇怪,眼睛却始终盯着自己不肯放过,看得她全身发毛,心里有点虚。

狐狸溜圆的眼珠子一转,装作败下阵来,不看他了。

李停云略有些不可思议。

记忆回溯,竟然对她没用?他大肆窥探她的过往,却看到一片空白,就算她意外失去了所有记忆,也不该这么干净,连一丝一毫的痕迹都没有。

况且,只要是个人,遭遇精神力入侵,必然有所反应,但她却平静得很,好似完全不受他人精神力的影响,这一招,对她压根不起作用!

要么是她自身灵魂足够强大,要么,就是她拥有异于常人的天赋。

李停云的猜测更倾向于后者。

因为这个女人的修为实在太烂、烂到家了、烂泥扶不上墙!一个强大的灵魂,怎么可能容忍自己混成这副熊样,烂到这种地步?!还有她身上那股脂粉的浓香,也已经香得发烂、发臭、令人作呕!

李停云一松手,就像扔垃圾一样,把司无忧扔了出去。

人落地上滚了好几圈才勉强停住。

他转头问鬼王:“这人什么来历?”

十王“哎呀呀”叹了一声,并不忙着回答,上前把司无忧掺扶起来。

“世上竟有人如此不懂得怜香惜玉。”

一直以来保持沉默的薛忍冬突然朝他翻了个巨大的白眼。

梅时雨走回李停云身边,低声问他:“方才怎么回事?”

李停云摇了下头,“说不准,有点古怪。”

连他都说不准的事,大概是古怪中的古怪了,梅时雨心想。

十王把司无忧扶起来,司无忧却推开他,不要他碰,搓了搓身上摔疼的地方,又拍了拍裙子上的脏污,便像无事发生那样,一路小跑到李停云面前,仰头看着他。

朗声问道:“不知公子如何称呼?年方几何?家住哪里?可有婚配?”

十王作搀扶状的两条胳膊维持原样没有放下。

薛忍冬的沉默震耳欲聋,梅时雨比他更甚。

李停云抱臂站着,没什么情绪,独独他一个,竟比谁都置身事外。

敷衍道:“咱俩不合适。”

司无忧不解:“哪里不合适?”

李停云:“性别。”

司无忧:“???”

事情开始朝着奇怪的方向发展。

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梅时雨恍然大悟,指着司无忧,“原来你是男人?”

莫非这就是李停云方才所说的“古怪”之处?

男扮女装,毫无破绽,怎么不叫“古怪”呢?

简直太有古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