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歹也曾是边让女儿。”
袁熙微笑道:“我倒是觉得这样很好,能自食其力,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没什么不好的。”
“她是自愿的,我并没有因此看清她,反而越发尊重她。”
“像她和吴昭这样养尊处优的士族女子,经历了苦难,才会明白天下百姓的不易,方能知道,做些对别人有益的事,并不丢人。”
曹宪在门外听着,心中感动,她最初曲意奉承袁熙,只是为了让自己母亲和妹妹,能有个好的栖身之所。
但自从来到北新城后,她跟着袁熙吴昭等人春田播种,秋天收割,在收获的时候,看到漫天遍野的人们对着袁熙举手欢呼,突然就被触动了。
这是她之前未曾想过,也从未体验过的心情。
那一天麦田旁边,锅里做出来的新鲜麦饭,是她有生以来觉得最好吃的一顿饭。
她还记得那一刻,袁熙对她说的话。
人们不辞辛劳地耕作,最后得到与付出相称的收获,是最开心的事情。
如果有坏人想要剥夺这一切,这些劳动的人们,自然会让那些坏人尝尝什么是最朴实的怒火。
曹宪还听到,袁熙还还低声对天边说了一句话,她至今没也明白。
这个时代,只需要一把镰刀,就能杀死坏人,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她倚着门扉,抬起头来仰望天空,心道走出了深宅大院,才能看到不一样的风景,曾经堕入黑暗,才会更加明白阳光的可贵。
自己真的很感谢公子啊。
院子一角的小屋,有个大腹便便的小娘,正和马氏说着话。
这是去年孙礼娶的夫人郑氏,成婚后便有了身孕,眼见快到怀胎十月,马上就要分娩了。
她对马氏道:“君姑,这公子姬妾,颜色动人,听说还是士族女子呢。”
马氏低头缝制着衣服,开口道:“私下可以这么说,当面要称夫人,切勿失了礼数。”
郑氏知道自己的婆婆马氏能识诗书,谈吐不俗,绝对不是山野妇人,奇道:“夫君不是称呼公子大哥,妾有必要以奴婢之理称呼公子的姬妾吗?”
马氏哼了一声:“这声大哥不好叫,你要懂得自己的身份,不要得意忘形。”
“咱们能得到公子庇护,是孙礼用命换来的,他如此称呼公子,就表示他随时都要为公子效死。”
“不然的话,我们也只不过就是普通奴婢而已。”
郑氏似懂非懂,“听说马上就要打仗了,夫君这一去,很让妾担心呢。”
马氏说道:“没有公子带着他们打胜仗,我们怎么能在这北新城安心过活?”
“没有公子庇护,我们早就被人像牲畜一样卖掉了。”
郑氏想起自己之前的遭遇,脸色有些暗淡,叹道:“也不知道,这乱世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马氏透过窗户,看曹宪神了个懒腰,那充满青春活力的身体曲线毕露,心道公子总算开窍了。
孙礼将来能不能振兴孙家,光宗耀祖,全看公子日后的成就了。
如同马氏一样,很多人把期望寄托于袁熙身上,因为他们的命运,早已经和袁熙紧紧绑在一起,就像还端着些架子的郭嘉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