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项三不认识的制服,一米七的个子,一头黑色的寸头,却有着一张欧洲人的面孔,长的非常俊美。
是不是地球人和湛蓝人的串儿他不清楚,但肯定是个串儿,混血儿独有的美感在这名年轻人脸上显示的很立体。
项三接过态度360℃大转变的服务生递过来的酒杯喝了一大口。
高浓度的烈酒透过食管进入胃,猛然上头的灼热感让他有些不适,后背上趴着的机械脊柱虫开始干预他胃里的酒精。
项三负责品味,脊柱虫负责处理后续,分工明确。
就这样,一大杯烈王两口三口就给喝完了。
年轻人看的目瞪口呆,周围的看客也懵了,烈王敢这么喝?这种不贵,却是是这个场子最烈的酒,一般没人会点,毕竟是连融合者都不敢碰的酒。
“项三。”
“啊?”
年轻人显然还没回过神,一会儿才明白项三是在介绍自己。
“哦哦,我,我叫维克.约翰。
你真的是叫项三?”
项三饶有兴致的看着他。
“似乎这里的人都对我的名字很感兴趣,是的,我叫项三。”
年轻人一脸狂热的靠近项三兴奋的问:“十几年前有个传奇人物,也叫这个名字,而且先生长的和他好像一模一样。”
项三双指推开那张靠近自己的脸,虽然长的俊美,但一个男的靠这么近多少让他觉得不舒服。
“你怎么确定我和他长的一模一样?”
年轻人打开自己的终端,一个雕像的立体图像漂浮在项三面前。
没错,那就是他曾经穿着外骨骼装甲的样子。
“这可是我花了很大的代价才弄到的数据资料。
一模一样的脸,连名字都一样。加上他的传奇事迹。
不死的项三。”
项三无奈,喝了人家的酒。
“没错,我就是那个,不死的项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