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仙草

只是洛凡记得,这个湛云酒店的修炼室使用的是特制材料,东绛修炼了什么,居然会有如此巨大的威力?

至于苏漪,至始至终都在修炼室中没有出现。

在洛凡三人住进湛云酒店的时候,东阑市距离湛云酒店不远的另一家酒店中,一道黑袍人的身影出现在其中,正是石茅此人。

此时他正伏在桌案上,写信给儒教的一位副掌教。

“昙名祭司副掌教:

长冕仙域中,有关权柄波动的情况,现在已经查明真相。

始作俑者,是一位飞升进入长冕仙域不到一个月的仙人,他的名字叫洛凡,现在任明渺仙宫长冕仙域东延行省济州分殿第七队队长。

此人身上携带了一柄仙器,初步判断为一柄S级攻击仙器,形状暂时为仙剑型。

这柄S级仙器具有自主保护持有者洛凡的能力,但是在判宫分影及庄生分影出现的情况下,无法自动出现保护持有者洛凡,由此判定这柄仙器的觉醒等级为最低级别D级。

另外,洛凡还使用过一张仙剑符,从其中的印记波动可以判断出,这张仙剑符此前是一位卷典侍从持有。

而根据济州相关的记录,之前有一位卷典侍从进入诡域后未返回。

所以,据此可以认为,这张仙剑符是洛凡在诡域中碰到了卷典侍从,从他的手中夺取的。

至于那位卷典侍从,我已经查到他在诡域中已遭遇不测。

根据这些情况,请教会判断是否对此人作出通缉处置。

(信件最后,附上了洛凡的照片。)

此致昙名祭司副掌教”。

最后的落款是“学士石茅”。

石茅信的内容,是写在一张符篆上的。写完之后,他将符篆激活,信件的内容瞬间消失不见,整张符篆的中间位置再次变为空的。

随后,石茅并没有离开桌案,而是端起了桌上的红酒,慢慢的品尝着。

过了几十分钟后,桌案上的符篆上,显现出了内容,上面写着:

“教会已经知晓你说的事情,但对方为明渺仙宫与三清教会的正编人员,你需要确凿的证据证明卷典侍从是他所杀,否则教会将无法发布通缉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