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猎人,往往是猎物的美餐(上)

苏锦知道自己现在斗不过,所以并没有选择硬扛,毕竟这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会被看得更紧。日子就这么晃悠悠地又过了十七八日。

苏锦一步一步地渗透着,他拿捏得十分微妙,灵虚仙乡既是一个女子唯尊的世界,因此在这个世界,男人才是弱势群体,特别这还是古代这回,民风固守,男子大多有从一而终的传统。

想来凌雨薇之前也是动了这一方面的心思,故而,苏锦干脆将计就计,逐渐露出了妥协、软化以及屈从的模样,一副似逐渐看开了并开始接受的模样儿。

的确,若是寻常的仙乡男子,的确会如此,毕竟是一个丢了身子的人,再寻人家怕就很难找到门当户对的了,而且到了最后,大多也太不受妻家的尊重。

因此接下来的这十七八日,苏锦扮演了一个从抗拒求死,再到逐渐妥协的样子,只是那态度说不得强势,却依保持的隔阂,这态度让凌雨薇有种患得患失,似乎渐渐看到了希望,却又有种,她无论如何都抓不住的感觉。

因此她每日都跟一头奋力开屏的孔雀似的,对苏锦可谓殷勤的不行,然而也只有苏锦他心中清楚,这一切都是自己演的,这就是一场丛林中的杀戮游戏,猎人与猎物,均是对方嘴里的肉,眼中的美食!!!所谓杀人者人亦杀之,你把我当猎物,可兴许你才是被狩猎的那一个。

说真的,他并不想这样干,凌雨薇救自己于水火的事情他并没有忘记,从某个意义上来说,其实从最开始——他甚至对这个女人怀有强烈好感。

可,他不能!!凌雨薇不正常!这女人的心性太偏激,太危险了!!

没错,人都是“贪生怕死”的,所谓好死不如赖活着,但凡过得去,有一线希望,又谁愿意去死!

此时苏锦又想到了那颗腥臭的丸子,不!我不要,如果要让我一辈子都活成一个没有思想、没有灵魂,没有自我,只懂得讨欢贪欲的废物的话,我还有必要活下去吗?

这是苏锦自己给自己的底线,不管凌雨薇再如何讨好,底线就是底线!!!

苏锦快速地,把如今的一切都在脑海中盘算了一遍......

第一:【云雾宗】乃至,掌门曦月仙子以及各峰长老均不可信,自己是被圈养的炉鼎,也是她们最愿意公之于世的秘密——故而【月华宗】退婚后她们就逼着自己嫁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守住这一个秘密。

第二:百花莲子粥,不是粥而是药,这是喂养炉鼎的秘药,这种粥水,自己必须日夜服用,否则必定会力乏、昏厥、甚至变成四处寻女人求欢的疯汉。

第三:凌雨薇,她很厉害,也知道很多,知晓自己并不是苏瑾,而且这女人有些奇怪,她与【云雾宗】乃至【天宫】都不是一伙的,所以说,她是为了自己,才出现在这一个时间的节点......

苏锦默默地闭上了自己的眼珠子,他略带了些自嘲一笑。

自杀可以放弃了,司天监可以回溯时间,天宫也拥有起死回生的能力,所以只要对方不打算放弃,那自己怕死也死不去,总归只是在图受罪罢了。

逃跑也不成熟,现在羽雾山被封,自己一个凡胎能有多少的能耐??更要命的是,自己压根离不开那些甜腻的粥水,也就是说,自己离不开这个病娇变态女。

故而自由的先决条件,首先自己要得到熬制百花莲子粥的配方,或获得其他可以遏制甚至弥消胎鼎症状的办法才行,其二自己还得有自保独立的能力,若不然,在这个仙魔鬼怪横行的世界,自己哪怕跑了也活不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