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昱上一世为了多赚一点钱,就想着晚上写小说,然后直接来到了被称为“证道征地、新人坟墓”的奇点。
刚开始,就是整整五个月啊,没黑没夜的写,最后才赚了五十块钱,最后更气的,还提取不出来。
后来发现写斗罗大陆同人文,不仅好签约,更容易赚钱。
然后林昱便专门写斗罗大陆同人文。
不得不说,虽然三少的名声不是很好,但是是真的赚钱啊,他就凭借着一本斗罗大陆,成为网文界最赚钱的作家。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也有无数的作家,凭借着写斗罗大陆同人文,赚了不少钱。
林昱为了写好同人文,更是仔仔细细阅读这本书五遍,整理了所有的主线和支线,后来更是写了十本书斗罗大陆同人文,但是最后还是连区区的精品,都没有达到。
别提有多垃圾了。
而有的人,第一次写小说,就能精品、万定,乃至直接白金。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根本没有办法比。
哈哈哈,不过好在,我上一世写的十本书,都是斗罗大陆同人文,如果写其他的书,我可能依旧是个垃圾,但是如果写斗罗大陆,我甚至能倒背如流。
而且林昱十分的清楚,斗罗大陆这本书的商业价值,在三少手中真的是,利用到了极致。
在林昱的记忆中,这本书在三少手中,已经后续又写好几本。
甚至在林昱重生之前,在一众的骂声中,又开了一本斗罗大陆外传。
如果我凭借着这本书,成功晋级白金,参加奇点年度盛典,到时候在遇到三少的话,这个场面一定很有意思。
想到这里,不知为何,林昱突然忍不住,笑出了声。
而一旁的黎雨璇,听到声音,偷偷的转过头看林昱,发现林昱竟然看着窗外,笑的十分开心。
难道和我成为陌生人后,你就这么开心吗。
此时的黎雨璇,不知为何,感觉心中十分难受。
想要开口和林昱缓和一下关系,可是这对于以前十分受宠,且傲娇的黎雨璇来说,却怎么也开不了口。
“哼,我就不信了,你真的舍得和我彻底断掉联系,成为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