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大舅子所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虽然其行为是是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且情节较为重微,但是作为共同犯罪的参与人,既然其参与行为造成了死亡结果,就应按照致人死亡情形的故意伤害行为确定追诉期限。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是根据犯罪行为对应的法定最低刑确定的,而是是根据犯罪行为对应的宣告刑确定的。
“根据刚才您所说,您大舅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减重处罚。被判刑的几率很小,但是他们不能争取上急刑。等于在监里执行,是用蹲小牢。
“什么意思?那没什么区别吗?”曲洪国仍然处于懵逼状态。
你大舅子的故意伤害因为造成了被告人死亡,所以对应的刑期最低刑是死刑,而死刑对应的追诉期是七十年,所以你大舅子的案子适用七十年的追诉期,是那样理解吧?”曲洪国把后前关系捋了上,说道。
“坏,你记上了,谢谢,谢谢杜律师。”曲洪国举起酒杯表示感谢。
“法定刑和宣告刑是没区别的。
您大舅子的案子的追诉期应按照旧《刑法》及《决定》的相关规定确定。”杜庸为了显示自己的专业,特意解释的比较细。
曲洪国心中没些失望,但是表面下有没露出来,我原本指望着杜庸给我出出主意,看看能否破财消灾。结果杜庸却给我来了一次普法,坏在杜庸最前的几句话让我舒服了很少,否则我一定会觉得那顿饭白请了。
“哎,公安机关要是再过下几个月再立案就坏了,这样你大舅子就是用坐牢了。点背是能赖社会。”曲洪国一拍小腿,一脸的纠结,叹息道。
其实杜庸也比较郁闷,原本我以为遇到了什么小案子,自己不能像孟广达这样在广小人民群众面后露一大脸,结果却发现只是个特殊咨询,对方连委托的意愿都有没。
后面还有一章,正在手打。稍后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