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我觉得不应该认定被告人江春枝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周颖收起了笑容,认真的说道。
“我的意见正好与你相反。我认为,被告人江春枝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淫秽物品”包括具体描绘X行为或者露骨宣扬S情的淫秽性视频文件、音频文件、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电子信息和声讯台语音信息。
本案中,江春枝通过互联网与其他人进行L聊所传播的视频信息,应当属于具体描绘X行为或者露骨宣扬S情的淫秽电子信息,对其行为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孟广达想了想,片刻后反驳周颖道。
孟广达见周颖还是有些不太理解,便道:“我给你分析下,也许你就明白了。”
周颖瞪着大眼睛看向他,宇文东也坐了下来,等着师父孟广达做详细解释。
“第一,‘点对面’式网络L聊所传递出来的信息具有淫秽性,侵害了社会善良道德风俗,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所谓“网上L聊”,是指用户通过专门的网络视频聊天工具(如“微信”、QQ等),除去脸部外其他身体部位全部裸露在摄像头下,并以大胆文字和动作通过网络视频传给聊天对象的聊天方式。
一般来说,网络L聊可分为‘点对点’、‘点对面’两种方式。所谓“点对点”,是指两个特定个体之间通过网络进行的不具有公开性的L聊。
所谓‘点对面’,是指网络L聊参与一方为特定的个体,另一方则为不特定或多数的个体……”孟广达边说边看二人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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