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对华成说了些气头上的话,欠钱不给谁赶上都会气愤,说些气话应该不算威胁吧,我没对他的家人进行过威胁。”程武道。
“在华成死亡前一天,你为了讨债对他进行了辱骂,然后把他办公室内的电暖气、茶具、桌子、水壶等全给砸了。最后还把他睡觉的钢丝床也扔到了路边。是否属实?”李检察员道。
“有这事!”程武道。
扔钢丝床,砸电暖气、茶具和水壶等生活用品的事,之前程武在一审庭审时都承认过。
“上诉人程武,你是从什么时间开始催债的,我指的是采用同吃、同住等方式催债。”李检察员问道。
“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大约是从春节前一个月左右开始的,直到过完年后,华成自杀。”程武道。
“过春节期间你也跟着被害人华成吗?”李检察员问道。
“是的,当时我让他回家,他不去,怕我跟去家里,他春节期间一直在厂子里。”程武道。
“审判长,我问完了。”李检察员道。
“上诉人程武的辩护人发问。”审判长道。
“程武,被害人拖欠你们公司款项有多久了?”方轶问道。
“有三年多了。”程武道。
“你在讨要欠款的过程中,华成和你的日常费用是谁出的钱?”方轶问道。
“我的日常吃喝都是我自己掏钱,华成的吃喝钱都是他媳妇给的,他媳妇在超市做理货员。有时候我也会买些酒菜,跟他一起吃,聊聊天,催他尽快想办法还钱。”程武道。
“你们公司经营状况如何?”方轶问道。
“这两年业务不好做,公司也在裁人,我实在没办法,要不也不会天天跟着华成,催款。”程武道。
“审判长,我问完了。”方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