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出来混,早晚要出事!

律师本色 雪映红梅 1155 字 13天前

因为邹明龙比吕晨的身材高大,又敢下狠手,吕晨一时间被打蒙了,后来他被邹明龙一脚踹倒在地,吕晨无意中摸到了裤兜里的弹簧刀。

当邹明龙的脚再次踢来时,吕晨一下抱住了他的脚,随即右手抽出裤兜里的弹簧刀,向他的小腿、大腿和胸部连刺数刀。

邹明龙被刺伤后跌倒在地,疼痛难忍,当他看到吕晨手中的弹簧刀后,强忍疼痛拖着伤腿想逃走,此时吕晨已经被打红了眼,站起身后追了出去,对着邹明龙又是一顿拳脚。

邹明龙带来的人见领头的被刺倒,吕晨握着弹簧刀一副拼命的架势,立刻四散逃窜。现场一片混乱。

当急救车来到现场时,邹明龙已经没了呼吸,后经医生诊断,邹明龙因被刺伤胸部,伤及肺脏、心脏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吕晨当场被抓获。

“当时我以为是有人看上了我家的资产,想绑架我勒索钱财,直到庭审时我才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余晶晶。

如果当日她不出现在酒吧,不用我来气洪方舟,洪方舟也不会找人报复我,我也不会摊上这事。”吕晨后悔道。

方轶猜测,他现在最恨的人应该不是洪方舟,而是余晶晶,红颜祸水!

“当时邹明龙追打你时,他手里有没有拿武器?比如棍棒或者刀之类的?”方轶问道。

“没有,他赤手空拳,我怀疑之前他练过散打,脚上和手上都很有劲,而且身体灵活,我几次想反击都被他巧妙的躲过了。

如果我不带着弹簧刀,估计我现在应该躺在医院里。”吕晨说话之时显得很镇定。

其实吕晨不知道,邹明龙没学过散打,他的身手都是在街头打架斗殴中磨练出来的,不过沙包之类的确实没少打。在街面上混,光弄个酷酷的发型,是不行的,总得有点保命的本事才靠谱。如果不是一时大意,邹明龙根本不会被吕晨刺伤进而毙命。

这也应了那句话: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出来混,早晚要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