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这不是抹稀泥吗!

律师本色 雪映红梅 1110 字 12天前

赵三化说完,方轶沉吟不语,刘元放下酒杯,问道:“方律师,你看三化家的案子,得陪多少钱?”

刘元觉得小偷仅是偷东西而已,罪不至死,而且赵三化饲养大型烈犬放在院子里不拴,把人给咬死了,自身也有一定的错过。所以他觉得一个大活人没了,小舅子多少得赔偿点钱给刘家。他的潜意识里认为“谁死谁有理”。

根据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法律理论和规定,作为特殊侵犯类型之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区别于一般侵权,采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饲养人无过错,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我觉得这事,三化兄弟未必需要赔偿对方。”方轶想了想,抱着膀子道。

“哦?怎么说?”刘元和赵三化齐齐的看向方轶。

“三化家的案子与一般的狗咬人案不一样。

首先,刘财是盗窃惯犯,在三化家没人的情况下,爬墙进院,非法闯入私宅,这本身就是违法的,其目的不言而喻,肯定不是想进去帮三化家打扫卫生。

另外,他是一个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知道三化家有大型猛犬的情况下仍然翻墙入户,由此导致的风险应该完全由他本人负担。

除此以外,三化兄弟不在家,对于狗咬人的事没有任何主观上的故意也没有过失,不应承担责任。所以我觉得按照法理来说,法院未必会判三化兄弟赔偿对方。”方轶道。

“哦!”刘元和赵三化互相看了一眼,眼神中的喜悦之色刚刚出现,方轶又给他泼了一盆冷水。

“不过从目前的判例来看,不少法院持有的观点却与刚才我说的正相反,他们一般认为只要家里的狗咬死了人,狗的主人多少都要承担些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