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天狼初现

小关哥笑着解释道:“兄弟,你说的是我们中州那边的警察办事原则。这里是新洲,两边警察办事风格不一样的。”

接着,小关哥就向吴海生详细解释了新洲的警察系统。原来新洲是资本主义社会,警察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治安,维稳才是重中之重。至于刑事案件,一般都是警察自行调查,没有破案的期限,也没有破案的压力。

能破案当然好,破不了案就慢慢查呗。在这种情况下,新洲的破案率低的令人难以接受。

新洲的警察不但在破案率上面没有什么建树,对正在发生的案件,效率也是同样低下的很。

小关哥举了一个着名的案例,十多年前,埃达玛和梅维斯这对白人母女在家中遭遇了歹徒的入室抢劫。她们两人惊慌失措下,第一时间就向警察报警求助,期望得到警方的保护。

警方的调度员接到两人的报警电话后,答应她们会尽快出警,让她们一定要保全自己。

但一个小时过去了,警察还没有出现。而歹徒已经开始要破门而入了,母亲埃达玛再次打起了报警电话,调度员再次强调他们会尽快出警,让她们耐心等待救援。

母女俩相信了警方的承诺,于是她们分别躲藏了起来。但不幸的是,她们很快就被歹徒找到了。

歹徒不仅抢劫了她们的财物,还对她们进行了长达数小时的暴行。这段经历成为了她们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刻。

暴行结束后,歹徒心满意足的离开了现场。母亲埃达玛在极度绝望中拨打了最后一次报警电话,质问警方为何迟迟未到?

调度员安慰道,他们已经在协调警员出警,请耐心等待。

听到这里,母女狼感觉都要疯了。从第一次报警到歹徒离开,这中间长达五六个小时,警方一直没有出警保护市民。

直到案发后三个小时,警察才姗姗来迟。

后面这个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社会舆论都炸锅了,一面倒的谴责警方不作为。母女俩更是起诉了警方,指控他们犯了渎职罪。

然而,高潮的部分来了,案件经过审理后,法院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判决,警察没有向个别原告提供保护的具体法律义务。

这一判决引起了许多人的困惑和不解。人们普遍认为,警察的职责是保护公众的安全,但这一判决似乎与此相悖。

埃达玛、梅维斯显然不认可判决,她们继续提起了上诉。她们希望能够得到更为公正的判决。然而,上诉法院的判决结果同样让她们失望了。上诉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法院给出的理由竟然是:“警方提供公共服务的义务是对广大公众的义务,在警察和个人之间没有特殊关系的情况下,不存在具体的法律义务。”

简单来说,就是埃达玛、梅维斯作为个体,不属于广大公众,警察没有义务保护她们。此外,法院还指出,由于当时警力资源有限,且埃达玛和梅维斯并未面临直接的生命威胁,警方的处理方式被认为是合理的。

该判决一经公布,新洲地区的持枪民众数量急剧上升,枪支商店因此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销售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