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宰相由普鲁士首相担任,只对皇帝负责。立法权属帝国国会和联邦议会,后者由各邦政府任命的58名代表组成,普鲁士在议会中占有决定性票数,可以否决帝国国会通过的议案。帝国国会由普选产生,其预算权和立法权受联邦议会制约。帝国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皇帝和宰相,容克在各级政府和军队中享有特权。
我们如果需要完全复制的话可以先让依附于我们的军官侵占土地,待我们执政后赦封为贵族,让其世代从军,然后以土耳其人为基本盘,控制库尔德人和阿拉伯人及其他少数民族。”
“不用全盘接收。”阿雷·斯特制止了波可士。
“我计划政变后称帝,改国号为安巴利亚帝国,建立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
中央设三府:总理府,三军府,至高法院。
总理府设总理一名,由全国选举提名三人,皇帝最终任命后生效。
下设各个部门,部门负责人由总理提名,皇帝任命。
三军府设参谋长一名,其他参谋若干,由皇帝直接任命。
其下分设陆军,海军,空军三军司令,由参谋部表决通过后参谋长提名,皇帝任命。
军队全面改编:10人为一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50人为一中队,设中队长一名,副中队长一名;100人为一大队,设统领一名,副统领一名;500人为一营,设营长一名,副营长一名;1000人为一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参谋一名;5000人为一旅,设旅长一名,副旅长一名,参谋一队;人为一师,设师长一名,副师长一名,参谋一中队;人为一军,设军长一名,副军长一名,参谋一大队;集团军不长设,战时若干军为一集团军,设司令一名,副司令一名,参谋若干。
改编后旅长及以上的军官任命皆有皇帝任命,战时则放宽至师长。参谋只提供方案,不参与最终决定,提供方案时当有第三者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