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则对600余种进口商品分12级征收5%—50%不等的关税。
绝大部分物品的关税是增加的,唯有机械一项,大部分降税,方便国内商人进口一些海外的先进机械设备,拉动国内工业效率。
根据财政部的财政报告,去年海关税收和盐税分别为3.7亿大洋和3.2亿大洋。
而随着新税则下达,1931年关税收入会比1930年增加近5700万元,占当年税项总岁入的66.9%,总岁入的54.1%。
不论是税收总额,还是占税项总收入和总岁入的比例,都可说明1931年达到了战前十年金陵国民政府关税收入的顶峰。
1931年的新税则,作为关税完全自主后第一个真正的国定税则,虽然受到中日协议税率的影响,不尽完美,但其已不像1929年税则那样只是单纯地增加税收,不仅使得关税收入大幅增长,同时也对国内刚起步的工业有了一定的保护作用。
正如申报和新闻报所赞许的那样,“轻重之间,固经过一番斟酌者也”。
值得注意的是,新税则里,大幅度提高了各种普通进口商品的税率,其中烟酒税率提高到50%,丝绸的税率提高到45%,火柴和陶瓷制品则为40%,毛织品和高附加值食品则为35%。
此外,麻织品和玻璃等进口商品的关税也大为提高,到了30%。
这些要么是极为挣钱的日用品,要么是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业制品,此前一直是被洋行霸占的市场。
提高这些商品的进口税率,无疑对国内工商业发展是一剂强心针,亦是一张护身符。
众人最关心的棉纺织品因受到1930年《中日关税协定》的制约,税率只提高了15%,不愿离开民国市场的日本纺织厂依旧有活路。
但那是相对叶氏纺织之外的市场。
经过叶洛的一番大力改革,南北纺织业生态位大幅度改变,“辞旧迎新”也是纺织业的一大新动作。
叶氏纺织背靠叶氏投资,最不缺的便是钱。
没有工人,就提高福利待遇四处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