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看出了清欢的胆怯,他一挑眉,冲后厨的方向一扬下巴说:“要么你留下帮我干一天活,就洗洗碗,拖拖地什么的。我就不跟你计较了。”
清欢闻言皱起了眉,欲骂又止。
虽然她从未在外面工作过,也不了解城里各行各业的薪资待遇,但挣十五块钱怎么着也用不了一天吧。
“老板,你这一份饭也就十五块钱,我凭什么要给你干一天活?”清欢理直气壮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仿佛就是在等清欢说这句话似的,男人立马接话道:“那就——洗一个小时的碗外加丢垃圾,怎么样?这够意思了吧?”
清欢咬唇纠结了一会,最终还是答应了老板的要求。
反正是晚上十点半的车,洗一个小时碗完全来得及。
跟着男人来到后厨,清欢刚吃饱的胃突然犯起了恶心。
——后厨卫生情况很差,地板脏到看不清原来的颜色,大堆使用过的餐具都泡在一个装满了黑水的不锈钢大盆里。一些发黄蔫吧了的蔬菜就那么直接堆放在满是污垢并不时有蟑螂爬过的墙角。
清欢只看了一眼,便觉得胃里开始翻滚。
想到自己刚刚还吃得那么香,更是恶心到恨不得把这个狗男人按进盆里淹死算了。
清欢无声地呼出一口浊气,决定不要去多管闲事。
她利落地挽起袖子,坐在了不锈钢盆前的小木凳上,开始埋头洗碗。
清欢干活很利索,不一会的功夫便洗完了盆里的餐具,她正想开口问男人这些洗过油渍的餐具要放在哪里过水,屁*忽然被人从身后用力拍了一下。
“谁啊!有病啊!”
清欢没忍住叫了一嗓子,并慌忙站起身来。
就见一个留着黄色刺猬头身穿黑色皮夹克的干瘦小青年正一边啃着手里的苹果,一边冲自己猥琐地笑着。
“哟,不好意思,我以为你是阿秀呢,所以就开了个玩笑!你——是新来的吧?叫啥名儿?多大了?”
清欢心里再次生出了把人按进盆里淹死的冲动。
她冷冷扫了眼干瘦小青年,没有搭理对方,而是直接朝门口走去。
“老板,你这碗……”
清欢才走出去两步就被干瘦小青年用身子挡住了去路。
“别着急走啊妹妹。”
干瘦小青年几下啃完手里的苹果,并将苹果核随意地往墙角一扔,然后又掀起衣摆擦了擦手,殷勤地朝清欢递去,“既然你不愿意告诉我你的名字,那我就告诉你我的名字——我叫洪武,是这家店的老板……的儿子。”
清欢头皮一炸,整个人僵在了原地,心脏怦怦狂跳。
她不停地在心里安慰自己,这只是一个巧合罢了。
但直觉告诉她:眼前这个洪武就是和黑蛋约定好来买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