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怎么证明他的鸟是他的鸟

哦?

罗新燕立马低头去找。

罗新燕的话很简洁。

曹坤山被捕之后,执法机关在见证人的见证之下,对案涉鹦鹉进行了扣押,并送到动物救助站,接收单上的信息也对鹦鹉的数量进行了明确。”

“第一,公诉人提供的这组证据,只能证明郭天松和曹坤山之间存在买卖鹦鹉的行为,但是快递单上的信息、两人的聊天记录,以及动物救助站接收单上的信息,都不足以证明案涉鹦鹉到底是什么品种。”

闻言,任真倒真是有点意外了。

对于在扣押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瑕疵,公诉人在庭前已向执法机关做过确认,现申请相关执法人员出庭,对情况做出说明。”

说到这里,任真瞥了一眼吕云文,对方正死死的盯着他,似乎想让他立马闭嘴。

罗新燕对他们的身份进行了明确,两人分别叫做谭军昌和彭俊洋,是明山区执法机关的执法员。

啊?

谭军昌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法官问的是执法记录仪的录像。

“首先是第一组,证据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搜查笔录、快递记录、郭天松和曹坤山的聊天记录、动物救助站接收单等。

如果没有我上述提到的相应行为,那又怎么保证,执法机关送到动物救助站的那些鹦鹉,就是从曹坤山那儿扣押的鹦鹉呢?

那就更不能确定,现在提交到法庭上的这些证据,跟郭天松卖出去的鹦鹉是不是真的有关联。”

“没没有。”

不过谭军昌出庭之后,起码在这块上,可以证明不是他们公诉人的问题。

要是被告这边没有提出意义,那瑕疵就不算是瑕疵。

可惜,任真正是一个善于挑毛病的律师。

让伱出庭说明情况,真就全靠嘴说呗?

“一会儿打电话让你同事帮忙送一下,开庭前拿过来。”

把这事暂时放到一边,罗新燕想起还有一个问题:

“扣押清单上,为什么没有见证人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