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同样应该注意的是,我们在考量犯罪故意的时候,应当把视角集中在案发当时,案发后行为人的想法、行为只能作为程度很轻的一个参考标准。
综合全案事实,公诉人坚持认为,被告人秦英杰此种李世中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
罗晓卫坐下,任真坐在那里久久没有起身。
“辩护人,对于公诉人的观点,你这边还有没有要说的?”
小主,
面对法官的发问,即使是任真,终究也还是没有再站起来。
之前为秦英杰的行为做辩护,将其行为解读为故意伤害而非故意杀人,是作为被委托人在尽最大努力。
现在面对公诉人法清理清的论证,如果再千方百计的做出反驳,则是对一名法律人学法初衷的违背。
从本心出发,任真实际上也觉得秦英杰是故意杀人。
一开始从案件起因、在案证据以及秦英杰在案发前后的表现为他开脱,已经是任真针对他刺中李世中这一行为所能做的最大程度的努力。
“要是辩护人这边没有意见了,那双方在总结一下吧。”
见任真没有要补充的,程传磊转而看向公诉人。
“根据在案证据,综合案发起因来看,20XX年X月X日,XX城管分队在商贸电子城西侧路边执法时,遭到被告人秦英杰持刀反抗。
秦英杰在三轮车被收走前并未进一步过激行为,但是在三轮车被抬上执法车后,秦英杰冲向执法车,在混乱中将刀刺入被害人李世中的脖颈,造成被害人死亡。
虽然秦英杰在案发后有询问被害人伤势的举动,但是并不足以推翻其在案发当时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因此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秦英杰的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和妨害公务罪。
鉴于本案事出有因,秦英杰属于激情犯罪,并且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公诉人认为可以对秦英杰酌情从轻处罚。”
法官们点点头,罗晓卫虽然依旧是指控妨害公务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但是仅对秦英杰的杀人行为进行了分析,对于妨害公务则是一笔带过,显然是基本放弃了对于妨害公务的指控。
“辩护人这边也总结一下吧?”
法官们看向辩护席,这可是在法庭上发言的最后机会了,他们大概理解任真刚才为什么沉默,但是他绝对不会放弃最后的总结。
果然。
任真缓缓起身,深吸口气,声音低沉:
“我们受本案秦英杰的委托,今天站在这里为他辩护,在进行最后的辩护之前,我们对于被害人李世中的不幸遇难表示哀悼,对于被害人的家属,我们致以最深沉的歉意!
无论现行的城市管理制度存在什么样的瑕疵,无论秦英杰是多么的穷凶极恶,李世中作为一名恪尽职守的国家工作人员,他的工作是值得尊敬的,他绝对不应该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旁听席上,李世中的家人们眼噙着泪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针对起诉书的指控,以及正常庭审的争议焦点,我将发表以下意见,为被告人秦英杰辩护:
一、关于公诉人指控秦英杰妨害公务。
辩护人认为,秦英杰的行为不足以构成妨害公务罪。
首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城管类组织并没有行政处罚权,就算城管对于秦英杰的香肠摊可以进行适当的管理和劝离,但是他们扣押秦英杰车辆的行为,绝对不属于依法履行职务。
如果他们没有在依法履行职务,那么无论秦英杰的反应如何,都不可能构成妨害公务。
其次,案发当天现场的执法人员缺乏执法依据,且严重违反执法程序。
城管执法人员对秦英杰进行处罚的原因是他无照经营,但是他们既没有确认秦英杰的身份,同时也不具备得知秦英杰是否具有营业执照的权力,据此理由对其作出处罚于法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