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那点钱够谁分的?
“天杀的法官哪!这不明摆着徇私枉法吗?!”
马梦云哀嚎一声:“钱也不赔,死刑也不判,让这杀人犯逍遥法外,这就是你们当官的吗?
我要投诉!我要告到最高法庭!”
正准备离开法庭的法官们似乎往这边看了一眼,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还好法庭现在比较嘈杂,根本听不清她说的啥,要不法官们估计也会被气的够呛。
在法院外,刘文仁罕见的代表公诉机关,接受了媒体的采访。
“请问刘公诉人,从无期徒刑改判三年有期徒刑,前后这么大的差别,您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转变的出现呢?”
面对记者的问题,刘文仁清了清嗓子:
“一审和二审判决有所差别,最大的原因是一审法院对于张驰的行为性质认定错误,没有认定其行为具有一定的防卫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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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在一审判决之后,受到了千千万万广大民众的关注,您认为二审的改判,跟舆论有必然的联系吗?”
这个问题就需要慎重了。
刘文仁思考了差不多半分钟才缓缓开口:
“每一名公民都有言论自由,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只要舆论是正当的,那我们认为舆论对于司法是具有监督作用的,有助于我们的司法过程更加慎重、公开、公正。
但是总的来说,无论是我们公诉机关也好,审判机关也好,我们处理案件都是依法独立的,不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
二审之所以能够改判,要说必然联系的话,归根结底是一审判决确实存在不当之处。”
这话说的比较隐晦,刘文仁知道,如果你说跟舆论没有任何关系,别人听了只会觉得伱虚伪。
但你要说跟舆论有关系,就又有人会质疑法院判案子难道是看舆论的吗?
所以他并没有否认舆论的作用,而是点明了其监督作用,然后直截了当的说一审法院判错了,这才是二审改判的最大原因。
我都承认法院搞错了,你总不能还质疑我吧?
“那能不能请您评价一下,本案中司法与舆论发生的冲突?”
刘文仁已经有些汗流浃背了,这些记者怎么一个比一个刁钻?
“本案中,舆论对于张驰一审判决的质疑与纠偏,说明我们的司法和舆论之间是存在互动的,同时也体现了法理与情理的纠结。
从法律职业层面来说,司法本来就要保持相对独立,排除其他因素的干扰,但司法独立不是保持在舆论真空中的独立。
司法的独立性如果太过绝对,也可能会使司法机构变的僵硬,不排除个别正义会受到侵犯。
张驰这个案件,一审法院就是站在了超然的上帝视角,按照绝对理性客观的标准,照着法律条文机械的得出‘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这样的结论,舆论及时的关注到了一审判决的不恰当之处,也是给二审法院提供了警醒及参考意见。
舆论和司法看似是在两个不同的方向讲述故事,就像这个案子,有人认为张驰的行为是法律上的行为,也有人认为是伦理上的行为。
催债人的行为也许没有危及张驰母子的生命安全,但是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母亲受辱,作为子女绝对不可能不管不顾,这是张驰的反抗得到很多人认同的一个重要原因。
犯罪与否,有时候并不是单纯的专业问题,每一个人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司法不可能完全不考虑社会普遍良知的约束。
立法虽然是理性的,但本质上是对人类情感的逻辑化表达,法律归根结底是平衡的艺术。
所以我想说的是,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它还要兼顾到伦理人情,努力在各种合理利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这样人们才会在司法案件之中,感受到真正的公平正义。”
“那对于杜金亮等人的催债,我们可以看到有非法拘禁、殴打、侮辱等行为,他们会因为是受害者,就不用为这些行为付出代价了吗?”
刚刚走出法院大门的李福军严兆生郭天明,正站在人群外围凑热闹,听到这个问题徒然一僵。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刘文仁早就看到他们几个,瞥了他们一眼:“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他们几个虽然是张驰案的受害者,但同时也是其他案件的加害者。
之前他们受了伤,又是被害人,所以暂缓了对他们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