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姆斯喜欢弗兰克。
他有一张宽广、友好的脸庞和随和的态度。他看起来既可靠又值得信赖,就像一个哥哥。他知道莱姆斯习惯于成为局外人,因此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尝试让他融入,但不会过于强迫。
早餐后,弗兰克去了猫头鹰邮局,而莱姆斯则沮丧的坐在公共休息室里,感受着接下来两周的空虚和孤独。
他考虑去校园周围散步,但外面开始下起了大雨。他播放了几张小天狼星的唱片,并翻阅了一些四年级学生留下的杂志,只是看图片。这些图片大多是漂亮、迷人的女巫师和英俊的男巫师,他猜这是一本时尚杂志。
接下来的几天以同样的方式度过。
弗兰克会在早上叫醒他,他会和他的其他格兰芬多同学一起在大礼堂吃饭,但除此之外,他就被留给了自己进行安排。
他曾经无聊到连做作业的想法都有了。
他一直努力改善自己的书写,但用那些荒谬的羽毛笔几乎不可能做到。当他询问为什么不能使用圆珠笔时,没有人能给他一个满意的回答。即使是铅笔书写可能也更好一些。
小主,
他确实尝试过阅读一会儿,但在试图理解植物学课本的一段后,他沮丧的放弃了。他抄写了几张图表,莱姆斯并不介意画画,他喜欢那种自由的感觉。
每天,他会拿着地图在城堡里走几个小时。其他男孩早就放弃了他们的地图,因为他们在第一周左右就学会了记住所有教室的位置。但莱姆斯仍然保留着他的地图,对它的不完整感到不安。
他开始自己标记它,添加有趣的地方、藏身之处以及他发现的秘密通道。
剩下的时间,他都在避免那些关心他独自一人生活的老师。
学校里不是只有他一个学生,但大多数其他学生都是六年级和七年级的,他们通常会留在图书馆里努力复习考试,或者完成他们的课程作业。斯拉格霍恩正在地牢里举办特别的额外魔药课,但莱姆斯没有被邀请,而且他可能也不会去。
他练习了一些咒语,并且玩了几个小时的游戏,试图看看在他的宿舍里能同时悬浮多少物品。他把这当作一种游戏,把各种物品书、高布石、纸牌一一扔到空中,然后试图在他们落地前抓住它们。
最终,当弗兰克敲门并告诉他要降低噪音时,他不得不停止了这个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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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12月24日,星期六。
在圣诞节前夕,莱姆斯比往常更早地被唤醒了。
天色还很暗。
大雨敲打着厚重的玻璃窗,声音大到足以在空荡荡的宿舍里回响。但那并不是让他感到不安的原因。
门吱呀一声开了,有人走了进来。
坐起身来,透过昏暗的光线,莱姆斯本以为会看到弗兰克叫他起床去吃早餐。
但进来的不是弗兰克。而是一个看起来非常湿漉漉、凌乱不堪的男孩,长发披肩,脸上带着傲慢的表情。
“小天狼星!”莱姆斯跳下床,见到朋友后高兴极了。
小天狼星推了推眼旁的湿发,显然他是刚从雨中出来。他脱下沉重地旅行斗篷,随手扔在地上。
“还好吗,卢平?”他咧嘴一笑。
“现在冷了吧?”他指着壁炉,“火焰熊熊。”
“你怎么会在这里?!”
“受够了。”他简单的说,脱下沾满泥土的靴子。
“和爸爸吵了一架,然后全家人都卷入了。都是些老生常谈的话题,说我是个血统叛徒、家族的耻辱等等……”他一屁股坐在床上。“所以我离开了。”
“酷。”莱姆斯揉了揉眼睛,惊讶地说。“你是怎么到这里的?”
“飞路粉。”小天狼星耸了耸肩,“去了村里的酒吧,然后就直接走了。”
“酷。”莱姆斯重复道。
“我饿死了,他们昨晚没给我晚饭就让我上床睡觉。来吧,快点穿衣服,去吃早餐!”
麦格教授看到小天狼星时并不像莱姆斯那样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