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个本该快乐的时候,我想起身边没有她,今后此生此世,都不会再有她。
我便高兴不起来。
她将是伴随我一身的潮湿,时不时的提醒着我,走在这条损阴德的路上,走到今天,我曾付出过什么样的代价。
小主,
林清鸥的坟茔并不惹眼,也不荒凉。
普普通通,上面写着我的名字,她是我的妻,是谁家的媳妇。
几年过去,凿刻的字迹中有一丝丝青绿,估计即将长满青苔。
我不迷信,也不信有来世,更不信人死之后,站在墓碑前说几句话,她就能够听到。
所以矗立在林清鸥墓碑前时,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轰轰烈烈的爱情,并不可怕,年轻时候一起发疯,一起离经叛道。
做一些在当时觉得天塌的事情,都不可怕。
这只能算是烈酒,宿醉过后并无后劲。
可怕的是如同林清鸥这种,我与她之间没有太多值得记忆,没有轰轰烈烈。
进入是彼此的生活,是息息相关。
硬要比喻,如同在身体上挖空一块,镶嵌进一个东西,皮肉与这个东西长在一起,最后又硬生生挖出来。
这种后劲与回味,当真是种折磨。
不会要我的命,但会让我活不好。
山下传来一阵汽车鸣笛,我肩膀抖了抖。
伸手抠出墓碑字迹中的点点青痕,扯动嘴角笑了笑,又似默言又好似说出声来。
“走了,活着的时候天天见你人,以后就不经常来看你的碑了。”
步行下山,文闯靠在车门上,远远的看着我。
在我走近后,他忽的伸出手来。
像是要接住空中飘落的什么。
“见鬼,这都一月底了,居然下雪了。”
丝丝细雪,夹在雨中洒落。
确实有些反常,我却并没放在心上。
抬脚跨上车,“走吧。”
我不知道的是,就在几个小时后。
两辆车撕破从天而降的雨夹雪,如同离弦之箭一般,冲向省城。
只剩一只手的罗飞,微微闭眼坐在后座。
脚边放着数把长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