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长见识了···这哪儿是狗啊?就是个人也干不了这么些活儿啊?”洪燕燕难掩羡慕。
养丧彪可真是划算,光认着干活儿又不多话,吃喝也不挑,比男人还靠得住。
洪燕燕一辈子最讨厌的男人无非两个类型,一种是光叭叭嘴不干活的;一种是光叭叭嘴不干活还穷讲究的。
特别是那种裤子都穿不上一条齐整的,一顿饭桌上还必须有三个菜,一张口拽的跟马上要继承皇位似的男人,她一拳能打十个!
嘶~这么一想,狗子还有忠诚这一优点呐,和那曾经伤害过小妹的可恨的贱男人吴洪斌比起来,不知强了多少倍。
又或者说拿他这晦气东西和丧彪比是否等同于侮辱呐?这是个问题,洪燕燕紧皱眉头,看的秦小妹一脸莫名其妙。
饭菜都上了桌,在座都是相熟的姐妹也不讲那些客气话,秦小妹大手一挥,所有人就都开开心心吃起饭来。
期间说的话题自然也是和回城有关的事。
赵芬兰有些唏嘘道:“今天大队部可老多人了,不仅是咱们知青点的知青要回城,那些原先扎根在生产队的,也闹着要走呐···”
“啊?”方桂华愕然,“那···那孩子咋办?对象能放人走?”
“不然你以为为啥闹得这么厉害?”洪燕燕也见过村道上扭打在一起的社员,在她看来,方桂华这人就是拎不清,不识相。
她要早认清现实,老实请钱大娘帮忙物色对象,这会儿早嫁出去了。
等着看吧,等这些早已扎根在生产队的知青们偷着躲着跑回城去,生产队里愿意娶女知青的人户肯定一家也没有了。
到时候再想挑好的,不是说笑吗?
方桂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她只觉得喉头苦涩,碗里秦小妹刚夹给她的鸡肉都不香了,嗫嚅了半天才道:“那···那大队长呢?他不管这事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