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陈安控告贾东旭敲诈勒索及贾梗抢夺鱼一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予以受理。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罚意见如下:
决定对贾东旭处以治安拘留五日,并罚款十元;同时,作为贾梗的家长,贾东旭未尽到教育责任,拘留结束后需接受街道办的批评教育。
贾梗因未满13周岁,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不予直接处罚,但责令家长严加管教,如有再犯,家长将承担加倍的罚款责任。”
姜兴国逐一宣读了调查结果,每一条都条理清晰,证据确凿。当说到对贾东旭的处罚时,他特意加重了语气。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你们可有异议?如果没意见,我回所里后,立即申请治安拘留裁决书。”
姜兴国目光如炬,直视着贾东旭和陈安,等待着他们的回应。
陈安率先开口,脸上洋溢着真诚的微笑:“警察同志,我没有异议。您的处理公正无私,我完全接受,感谢您的公正裁决。”
他心中暗自赞叹,姜兴国不仅处事公正,而且态度严谨。这些处罚意见还算比较合理,虽没有顶格处罚,不过这也是常态。
陈安相信,只要贾东旭被拘留,不管长短,对他的影响同样巨大。
然而,对于这一结果,贾东旭的情绪瞬间失控,他仿佛被雷击中般呆立片刻,随后爆发出歇斯底里的哀嚎,声音里夹杂着不甘:
“警察同志,这不公平啊!明明是我报的警,怎么到头来反倒是我受罚?您不能这样欺负我们这些老实人,天理何在啊!……”
姜兴国面色凝重,语气坚定有力,不容置疑:
“贾东旭,我理解你的情绪,但我必须提醒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谁先喊冤谁就有理。
报警是公民的权利,但并不意味着报警者就必然正确或免责,不是说‘谁报警,谁就有理,谁就合法’。
报警要基于事实真相,而非个人臆断或报复心理。
这次事件,我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证据确凿。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条例,这是不争的事实。”
贾东旭闻言,脸色苍白如纸,他无助地看向易中海,声音中带着几分哀求,凄惨无比:
“师傅,您可得帮帮我啊,我家里的情况您也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