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说:“那我变更这个起诉状嘛。好在我知道起诉状是可以变更了,其实他们就是不想接我这个案子,因为我们家这个案子太复杂了。光是物业和物业之间的扯皮,现在还在法院闹着呢。
因为中间的光物业换好几个。当时那个法官就说:“你们光物业都换了好几个,你让我怎么判?”
所以现在这个就很麻烦,然后我就觉得漏水鉴定我没有办法做,因为对我很不利。当时那个法官就告诉我了:“如果漏水这个鉴定他鉴定不出来问题的话,这个费用是需要你自己去付的。”
然后我觉得这个鉴定我就没有办法做嘛。
我今天问了我那个就是之前认识的一个律师朋友。因为我知道这个案子的标的额比较小,一般的律师是不接的。
我现在大概也清楚了,就是好的律师请不起坏的律师也没有啥用。
我就问了那个朋友:“我如果要请你的话,需要多少钱?”
人家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不想接我这个案子。
我说:“你如果要不想接的话,你能帮我写一个变更的这个诉讼状吗?”
然后他现在说是先看一下。
我觉得像这种案子,基本上找不到律师的,最起码找不到本地的律师的。
你去找外地的律师,人家会有这个差旅费,会有这个住宿费。各种费用那才不划算了。
也就是说这个案子最主要的问题是墨城政府的监管不力:墨城政府是怎么监管的,为什么没有竣工合格的报告?为什么会允许没有竣工合格报告的房屋房屋进行交付?所以这个是一个主要的问题。
然后他们会跟我说,这个是一个惠民工程,为了让你们有房产证。
如果这个楼塌了,谁的责任呢?
我觉得我们家现在漏水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了。他确确实实是往楼塌的那方向去走的,我估摸着这个楼最起码十来年吧,应该就可以化为危楼了,所以这个情况其实很严重。
我今天去了法院告诉他:“法律援助这社区已经帮我们问过了。”
然后他就还让我们问,要把那个案子给我们撤回,我就不让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