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里的执法部门,没有现代社会这么值得信任。
一个视人命为草芥的杀人犯,因为一块牌子,就能免去所有罪责,能嚣张的嘲笑执法者之后离开。
这很不正能量。
所以他得死。
在主角一开始选择了法律途径,但没有一点儿用,只能看着对方潇洒离去,在自己寿命所剩无几,面临二选一的选择时,我觉得可以杀。
当然,也能这么写。
先放着李沅不管,等他下一次犯死罪,犯下五六次死罪,爵位从一等侯降为二等侯,三等侯,一等伯,二等伯,子爵,平民……,然后就可以依律处斩了。
这样可以多水很多字,但显然更不能这么写。
这里我最初的设计,就是魔法对轰。
你能免死,我也能。
所以主角的身份,不是什么小捕快,开局就是最大的权臣之子。
回看之前的情节,其实很多剧情都是这样。
你贵。
我比你更贵。
对于法律奈何不了的权贵。
以恶制恶,以暴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