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真该死啊

大夏明镜 荣小荣 1456 字 2个月前

他怎么会在这里!

转眼间,他就想到了一个可能,难道说,李诺知道他要和周玉他们约战,担心自己的安危,就提前带人埋伏在了那里,等到自己吃亏的时候,就让长安县尉带人出来救场……

如果不是这样,怎么解释长安县衙的人在关键时刻赶到?

还得是自己人啊!

这一刻,除了感动之余,宋瑜的心中充满了浓浓的懊悔。

他以前那么对妹夫,他居然不计前嫌,对他这么好,而他昨天居然还怀疑他……

想到他以前的作为,宋瑜恨不得抽自己两巴掌……,他是真该死啊!

李诺没有注意到宋瑜因为羞愧而涨红的脸,手捧一本《大夏律》,缓缓说道:“周玉,周涛,宋瑜一干人等,在云梦书院外聚众殴斗,影响恶劣,现依照大夏律,对周玉周涛等十人,杖九十;对宋瑜王华等十三人,笞七十,以儆效尤,尔等可有异议?”

宋瑜闻言心中感动,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审判他们的是李诺,但妹夫就是妹夫,同样是殴斗,对方杖九十,他们才笞七十,判的比周玉他们轻多了……

杖刑本来就比笞刑高一等,笞刑最多是受点皮肉之苦,杖刑可是能伤筋动骨打死人的……

宋瑜还没开口,周玉便立刻说道:“我有异议,这不公平,同样是殴斗,凭什么他们只是笞刑,我们却是杖刑,你这是偏袒、是乱判!”

李诺当然不会凭空乱判。

他将手中的大夏律翻到某一页,指着其中一段,对周玉解释道:“依照大夏律《斗讼篇》第十五条,诸斗以手足击人者,笞四十;持械殴人者,杖六十;三人以上共殴伤人,罪加一等,五人以上,加二等,十人以上,加三等。

虽然同样是殴斗,但宋瑜等人空手,依律当笞四十,又因聚众殴斗人数超过十人,罪加三等,一等加笞十下,故笞七十;你等持械,依律杖六十,人数超十人同样罪加三等,一等加十杖,故杖九十……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

李诺援引法条,完全依照法律行事,有理有据,不仅刑罚等级正确,就连数字都很准,没有多一棍,亦没有少一棍。

解释完这些,他就将这里交给了王县尉,去县衙后堂找裴哲喝茶了。

周玉等人则呆立原地。

他们隐隐的想起来,在书院学习律法的时候,先生似乎这么教过。

但作为将门子弟,未来必定在军中效力,不一定要走科举的路子,在学院中,对于除兵法和骑射之类的课目,他们向来是不上心的,律法课不是逃课就是睡觉,哪里还记得这些?

不过今日之后,他们一定会对这一法条牢记于心。

课堂上没学到的知识,在课堂之外,却以一种奇怪的方式,深深的刻印在了他们的脑海中。